区政府办
领导分工

  李勇岩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政府办主任、一级调研员

  张长明 政府办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区招商办常务副主任

  陈明芬 一级调研员

  陈冬妮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陈振能 一级调研员

  林勇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飞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明福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副主任

 

职能配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工作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研究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全国、省、市、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集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区长律师团等具体法律事务。

  (十)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省、市发送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外事侨务工作。

  (十三)协助安排区领导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动;负责本区对外结好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五)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机关事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区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统计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区直房地产管理,拟订规章制度;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负责区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与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礼品、礼金收缴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七)负责区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实施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管理。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综合文件、文稿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稿、综合性汇报材料、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等。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党组会的材料组织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府工作重点,开展课题调研。联系人:刘伟炜,联系方式:0592-6258216。

  (二)督查科。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区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及人大、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系,负责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办。联系人:黄勇彬,联系方式:0592-6296766。

  (三)文秘科。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办综合文件、文稿。负责区政府办党组会议等的组织、会务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后勤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李涛,联系方式:0592-6077799。

  (四)信息科。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各类公文、函电、资料的签收、登记、呈办、保管和分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制发公文工作。负责处理上级和区级其他会议通知,协调相关区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印鉴的使用、保管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文书档案和机要文件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庄柏林,联系方式:0592-6191089。

  三、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土地储备中心)

  法人:陈进佳

  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土地房屋征收、重点项目服务、土地收储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0592-6686817

  四、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法人:陈志强

  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对区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区直机关房产、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区直机关公务车辆、区直机关食堂、区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和行政秩序等方面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0592-6293998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岑东路168号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68362  

  邮编: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