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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滨街道
领导分工

  魏玥娟,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游中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施恭礼,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工作,分管:街道工会委员会、机关 ,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联系单位:区人大、区总工会,工会委员会,三秀社区。

  林长清,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党工委的工作,分管:政法、党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法制、司法、信访维稳,城市综合管理(土地执,法)、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交通安全、乡村振,兴、联系政协镇街联络,组,联系单位:法院、检察院,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信访局、公安分局,道安办、交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杏滨派出所,交警中队、杏滨执法中,队,乡村振兴办综合治理办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队,锦园社区。

  陈毅勇,党工委统战委员、办事处二级调研员、人武部部长,分管:人武和民兵预备役,统战、民族宗教,台港澳、侨务工作,审计、财税、食品药品,安全,联系单位:财经委、审计委,区武装部、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办、侨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武部 ,经济服务办  ,建安公司,商会,锦鹤社区。

  王元震,办事处三级调研员,分管:自然资源、建设(含,物业管理)、交通,市政、环保、土地巡查,管理,联系单位:区发改局、建设局,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环保分局、供电局,水务集团,环保站,建设管理站,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除招商、征拆以外业务),土地巡查队,西滨社区。

  王保武,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环卫,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联系单位:区委宣传部,社科联、文联、市政园,林局、应急局、气象局,防汛办、消防大队,创建办,环卫站,安监站,防汛办,日东社区。

  林锦霞,党工委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机关效能、联合督查,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后勤、组织,和干部、非公企业党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妇联,团工委,联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编办,区效能督查办,区档案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区委党校,政务信息中心、外事办,党政办,非公办,团工委  ,妇  联,马銮社区。

  戴燕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政(含社区建设),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包括,老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教育、科协,文化、旅游、体育,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水利,联系单位: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出版广电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残联、双拥办、老龄办,科协、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农业农,村局,社区建设办,综合文化站,前场社区。

  陈国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持纪工委工作、协助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委,纪工委 ,王敏,党工委委员,杏滨派出所所长,协助分管片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郑远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规划、发展改革(含,军民融合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物价等),国有资产、统计、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商,贸、招商引资、集体发,展项目、征拆项目管理,联系单位:区重点办、区工商,联、发改局(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集体发展,项目)、商务局、统计,局、金融机构,经济服务办,项目办  ,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招商、征拆业务),康城社区。

职能配置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领导街道思想政治工作。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做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统筹推进街道机关、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四)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五)动员各类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并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人陈忱,联系电话6250035。 (二)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工作。指导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等工作。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代办点。承担辖区社区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林雅丽,联系电话6193236。 (三)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社区经济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负责人卢伟萍,联系电话6211196。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拟订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涉农、涉林、涉水等相关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人居环境。负责人林崇厦,6283579。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参与旧社区改造、征地拆迁,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承担辖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人陈龙飞,联系电话6255127。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12号杏滨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07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