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领导分工

  林毅  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局长。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苏宗守  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二级调研员。分管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共青团、意识形态、统战、工会、人事、财务、绩效、宣传、综治、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审批、保密、精神文明、法治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局综合事务机构,联系市应急管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和集美街道、侨英街道。 

  陈向阳  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三级调研员、副局长。分管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防灾减灾、森林消防、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管理、乡村振兴、国防双拥工作,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应急管理科信工作,区防汛抗旱、区森林防灭火、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应急救援科、防汛抗旱事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局和灌口镇、后溪镇。 

  刘黎鹏  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三级调研员、副局长。分管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相关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科信工作。分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协调事务机构、安全监管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法规处和杏滨街道、杏林街道。 

  陈长艺  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全面工作。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政策法规处,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职能配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加、配合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测报网络,提高地震的预测能力,减少灾害损失。建立健全全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体系,落实业务培训制度,组织防震减灾演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区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应急救援科。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李适;办公电话:0592-6212728)

  (二)安全监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参加、配合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曹国臣;办公电话:0592-621793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主楼1号6层

  联系方式:0592-6665186

  邮编:3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