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拓江:卫健局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张有虎:卫健局党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区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负责区计生协会全面工作,分管人口监测、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婴幼儿照护等家庭发展工作,局长外出期间,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季卫星:卫健局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建工作、宣传(含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创建)、统战、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含行政审批、执法、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含扫黑除恶)。
颜华容:卫健局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管纪检监察、机关效能、信访、机关后勤(资产管理)、协助分管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组织人事等工作。
方琳颖: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疗卫生(含爱卫、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双拥、干部保健)、老龄健康、医养结合、社会治理、综合治理。
吴 平:三级调研员,分管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含招商工作)、妇幼保健、机关及直属单位垃圾分类、群团(含工青妇、关工委、机关直属离退休工作)等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50号)和《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19〕8号),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药物政策;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综合科负责人:曾振盛。联系方式:0592-6062022。
(二)医疗卫生和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机构综合改革。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考核与评估。实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指导全区药事、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协调组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医疗卫生和中医药管理科负责人:方琳颖。联系方式:0592-6062022。
(三)健康与老龄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全区基层生育工作,推进基层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和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检查指导全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生育信息网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健康与老龄科负责人:赵晓峰。联系方式:0592-6062022。
办公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062022;邮编:3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