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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口镇
领导分工

  郑志献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陈卫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王振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督导乡村振兴工作(含村集体发展项目)。

  黄四海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党建、政协、政法、社会建设、信访维稳、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机关党总支、拟订实施村(居)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村(居)道路管理、土地使用规划、村(居)建设项目、村(居)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中村治理等工作。联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人防办)、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信访局。

  尹培虎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财政、统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服务、招商引资、食品药品安全、燃气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旱、森林防火除外)、应急救援、消防、科技、知识产权、集美汽车小镇、镇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和资金监管、协税护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新驿公司、集灌公司、上塘同发公司等工作。联系区发改局、区科技和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 区统计局。      

  方松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区纪委、区委巡察办。

  罗  蕾  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工作。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委党校、区关工委。

  余更新  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文明创建、意识形态、文联等工作。联系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

  陈德坚  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统战、对台、民宗、侨联、外事、人民武装、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区政府办(外办、港澳办)、区发改局(国防动员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侨联。

  李远程  副镇长。负责农村、农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林业、水利、抗旱、森林防火、对口帮扶、河湖长制(含杏林湾专项整治工作)、村财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含村集体发展项目)工作。联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杜综俊  副镇长。负责社区工作、网格管理、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老体协,指导督促村(居)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负责社会建设、城中村治理等工作。联系区委社会工作部(社区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和交通局(环卫)。

  刘星文  二级调研员。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会、督查督办、依法行政、档案、政务公开、保密、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总工会。

  陈灵芬  三级调研员。负责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教育(牵头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红十字会等工作。联系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和工信局(行政审批)、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刘以强  四级调研员。负责执法,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含渣土整治工作)、市容整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等工作。联系区资规分局(含集美第二自然资源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奕进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文联、文体、科协、旅游、扫黄打非等工作。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

  陈进焰  片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秦相忠  六级职员。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医保、计生、宅基地审批等工作。联系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宅基地审批)、区计生协会。联系区医保分局。

  黄四海、罗蕾、杜综俊互为A、B、C岗;尹培虎、刘以强互为A、B岗;余更新、王奕进互为A、B岗;陈德坚、刘星文互为A、B岗;李远程、秦相忠互为A、B岗;陈灵芬、陈进焰互为A、B岗。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367088

职能配置

  灌口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并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负责人:王光尧,联系方式:0592-6367054

  (二)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镇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完成镇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做好统计工作。负责财政、经济及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经济服务。承担本镇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镇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村(居)经济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负责人:林玥玲,联系方式:0592-6367092

  (三)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工作。指导村(居)自治和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管理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代办点。

  负责人:白姝瑛,联系方式:0592-6367150

  (四)村居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实施村(居)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村(居)道路管理、土地使用规划,抓好村(居)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辖区村(居)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涉农、涉林、涉水等相关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人居环境。

  负责人:何凌,联系方式:0592-6367028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拟订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职责。做好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伟昆,联系方式:0592-6367037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参与旧村(居)改造、征地拆迁,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村(居)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负责人:陈兆卫,联系方式:0592-6367051

  (七)灌口镇党群服务中心。配合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经济服务、统计、科教文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涉林、涉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奕进,联系方式:0592-6367152

  (八)灌口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镇(街)履行的执法权限;根据省级赋权,赋予镇(街)的执法权限;区直部门根据基层需要下放的执法事项。

  负责人:陈兆卫,联系方式:0592-6367051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36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