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陈国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邹艳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秘书科、法制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集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配合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集美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等综合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人:张勇;办公电话:0592-6062365)
(二)基层工作科。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组织指导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人:林涛;办公电话:0592-6665152)
(三)法律服务科。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培训普法联络员。(负责人:陈鹭莹;办公电话:0592-6665153)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负责人:王勍;办公电话:0592-6681805)
(五)法制科。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审查、答复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法律事务咨询。(负责人:张勇;办公电话:0592-6062396)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杨华彬;办公电话:0592-6371658)
(七)秘书科。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陈鹭莹;办公电话:0592-6665175)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
联系方式:0592-6062365
集美区司法局下属单位:
(一)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负责人:黄丽娥;办公电话:0592-6283936)
(二)集美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负责人:王少芬;办公电话:0592-6195269)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