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平(直属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住建和交通局党政全面工作。
李绍安(直属党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分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宗、老龄、共青团、妇联、工会、纪检、监察等工作。
黎方雪(直属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交通运输科、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燃气中心、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夜景照明、机动车停车场、寄递物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农村公路、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燃气、工程测绘等工作。负责所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人才等工作。
黄 澍(直属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村镇站、招标投标中心、环卫中心(区垃圾分类中心)。牵头负责局财务、行风建设、内部审计、机关效能、综治、信访、维稳、档案、保密、乡村振兴、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宜居环境建设、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等工作。负责所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人才等工作。
陈少青(直属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政管理科、市政园林绿化中心(水务中心)、房屋工作组。牵头负责局文明创建、房屋安全、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给排水、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负责所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人才等工作。
陈冬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住房保障科、住房建设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组。牵头负责局安置房建设与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所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人才等工作。联系房地产企业。
周剑辉(直属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分管建设管理科、质安站。牵头负责局社会治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所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人才工作等工作。联系建筑企业。
焦兆生(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房屋安全工作组。
邓炳根(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组。
为加强工作衔接与配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互为AB角的同志,其中一位出差、请假、休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由另一位代行职责。具体对应如下:陈金平党务工作B角为李绍安、业务工作B角为黄澍,李绍安B角为黄澍,黎方雪B角为陈少青,黄澍综合性工作B角为李绍安、业务工作B角为周剑辉,陈少青B角为周剑辉,陈冬平B角为焦兆生,周剑辉B角为黎方雪,焦兆生B角为陈冬平。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访、机关效能建设、新闻宣传和行政后勤工作,协调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联系人:郑绪,联系电话:0592-6282517。
(二)建设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建筑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劳务市场、劳动力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协调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办理全区物业项目合同备案。按权限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接受和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投诉。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抢险救灾,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排险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联系人:周剑辉,联系电话:0592-6258892。
(三)交通运输科。结合我区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交通、道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负责交通运输全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县乡道路和公共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含公共交通场站)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按权限协助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路灯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夜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停车场建设管理。联系人:郑珺,联系电话:0592-6073001。
(四)市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组织实施全区市政园林专业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等中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市政设施、市政道路、自来水、排水、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改造、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临时挖掘(占用)道路(绿地)、树木移伐的审批以及市政、排水、污水处理、园林工程项目验收。参与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联系人:邓钰烨,联系电话:0592-6216857。
(五)住房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区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安置房的建设、管理。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镇政府(街道办)开展房屋安全排查,负责危险房屋的登记、建档以及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的设置,组织开展危险房屋整治,紧急情况下组织、协调危险房屋应急抢险,按权限负责房屋安全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测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按权限开展基础测绘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地下管线数据平台的查询、收集、管理和维护。联系人:游晓钧,联系电话:0592-6072889。
三、编制情况
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站
法人:蒋少杰,联系电话:0592-6253764
主要职责: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备案管理。配合监管参建各方安全、文明施工行为。配合监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配合监管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配合监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配合监管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配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监管参建各方主体行为。配合消防工程验收。配合监管交通工程(农村公路)参建各方主体行为。配合监管交通工程(农村公路)质量。配合交通工程竣工验收。
(二)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垃圾分类中心)
法人:贺春林,联系电话:0592-6062017。
主要职责:承担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厦门市集美区住房建设中心
法人:吴苹,联系电话:0592-6250737
主要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有关建设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四)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法人:沙焕伟,联系电话:0592-6068399
主要职责:对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保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办法及相关文件起草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或答疑及招投标中标备案,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处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五)厦门市集美区村镇建设工作站
法人:林志勇,联系电话:0592-6212530
主要职责:统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农村私人住宅建设档案管理。配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图集。
(六)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厦门市集美区水务中心)
法人:庄庆轩,联系电话:0592-6277056
主要职责:承担区管市政设施维护、市政设施考评、二次供水考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考评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本区生活污水、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的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相关给水事务。
(七)厦门市集美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法人:梁东进,联系电话:0592-6280502
主要职责:为辖区道路运输业务提供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八)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
法人:蔡华东,联系电话:0592-6223986
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辖区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审批、瓶装燃气供应站年审、瓶装燃气日常安全检查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九)厦门市集美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法人:曾文伟,联系方式:0592-6289608
主要职责:为辖区提供基础测绘服务。组织实施集美区行政职能所需的测绘活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集美区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复测与加密集美区城镇首级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组织实施公益性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负责集美区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数据库的日常管理。承担提供集美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辖区内测绘标志和基础测绘设施的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楼—9楼西侧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值班电话:0592-6282510
邮编:3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