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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住建建〔2025〕8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印发区管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 2025-01-27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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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项目要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施、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要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所有相关的培训信息,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处理演练,检验员工的培训效果。局建设管理科、区质安站要在摸清项目的基础上,对照整治重点,针对人员未培训未持合格证上岗、在建项目应纳管未纳管、有限空间作业未纳入危大工程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边排查、边整治。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撤销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的公告 2025-01-21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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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撤销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的公告经调查核实,厦门橙黄时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原备案地址已无维修车辆生产厂房,缺乏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我局依法撤销上述2家企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详见附件)。
集住建建〔2025〕7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5-01-20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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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对16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82.00分,对16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61.80分,合计记分143.80分,详见附件1、2 2.因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问题对厦门市J2023P01地块及配套工程等39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大学城带状公园”名称公开征求意见... 2025-01-20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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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集美新城大学城带状公园(工程名称)位于集美新城白石村片区(后溪镇),西起杏林湾畔,东至兑英东路,南至兑英南路,北至兑英路呈带状布置,总长1.9公里,总用地面积105927.95平方米,绿地面积80821平方米。毗邻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厦门软件技术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园内部建设有入口景观、科普人文、活动广场、运动健身、儿童游乐、慢行道等分区,多元化满足居民需求。我局拟将集美新城大学城带状公园(工程名称)命名为“白石公园”,现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17号 2025-01-13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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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17号被处罚单位:厦门华鑫悦建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尾连身份证号 :3504********28。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序号G301.61“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允许承揽工程项目一个,且未造成后果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厦门华鑫悦建工有限公司违法情节轻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厦门华鑫悦建工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2035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孙尾连处人民币6017元罚款。被处罚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到我局指定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18号 2025-01-13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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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序号G301.62.1“首次发生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违法情节严重的除外),且未造成后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的罚款。”厦门华鑫悦建工有限公司违法情节轻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厦门华鑫悦建工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088元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孙尾连处人民币1504元罚款。被处罚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到我局指定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集美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12月“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2025-01-08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5-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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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安全生产检查无2厦门宇驰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12.11安全生产检查无3厦门伟福物流有限公司2024.12.11安全生产检查无4厦门三马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2024.12.12安全生产检查无5华南金陵(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12.12安全生产督导无6华南金陵(厦门)物流有限公司2024.12.13安全生产检查。无7厦门市大个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12.17安全生产检查无8骐骥新运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2024.12.17安全生产检查无9厦门市畅达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2024.12.18安全生产检查无10厦门森岳实业有限公司2024.12.18安全生产检查无11厦门市仑上联煌汽车培训有限公司2024.12.19安全生产检查。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4号) 2024-12-30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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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集建罚字〔2024〕4被处罚单位:厦门市恒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欠水地 址:厦门集美区天安路400号厦门市恒吉实业有限公司将恒吉工业园二期工程发包给个人施工,上述事实证据有:询问笔录、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建设单位明知挂靠人存在挂靠事实,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仍签订施工合同,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挂靠人施工,违法情节一般,既成事实,无法纠正,责令改正,处65万元以上85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罚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到我局指定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5号) 2024-12-30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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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集建罚字〔2024〕5号被处罚人:陈欠水身份证号:3502*******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建设单位明知挂靠人存在挂靠事实,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仍签订施工合同,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挂靠人施工,违法情节一般,既成事实,无法纠正,责令改正,处65万元以上85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罚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到我局指定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被处罚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被处罚单位承担。
集住建建〔2024〕82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12-23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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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附件:1.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2.2024年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3.2024年11月份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主要存在问题一览表4.2024年11月份通报表扬项目一览表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建罚字(2024)12号 2024-12-12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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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集建罚字〔2024〕12号)被处罚单位:厦门郁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南路668-27号法定代表人:陈林祥2024年 8月 7日我局对厦门郁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灌口镇灌口南路668-27号)搅拌站进行检查。被处罚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应到我局指定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被处罚人不服本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集美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11月“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2024-12-11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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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序号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1厦门翼展博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11.03安全生产检查无2厦门融昇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11.08安全生产检查无3厦门合欣泰建材有限公司2024.11.11安全生产检查无4厦门路勇土石方工程。2024.11.21安全生产检查无12厦门市集美区先锋车友汇汽车维护与保养店2024.11.21安全生产检查无13厦门信双豪汽车培训有限公司2024.11.22安全生产检查无14厦门友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11.22安全生产检查无15厦门志成顺达物流有限公司2024.11.26安全生产检查无.
集住建交〔2024〕27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停车场备案及数据联... 2024-12-09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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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停车场经营备案服务工作的通知》(厦建城〔2023〕20号)文件精神及停车场智能化发展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停车场管理水平,目前厦门市已启用“厦门市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三、法律责任根据市级相关工作部署,未完成停车场数据联网的停车场,市级监管数据平台将不予公示,后续我局将参照《厦门经济特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五章相关规定,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备案主体予以处罚。附件:1.停车场异常数据清单2.经营性停车场异常数据操作指引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4.《厦门市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推动厦门市智慧停车数     据开放平台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厦建。
集住建建〔2024〕67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整改... 2024-12-06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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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我局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司建筑业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你司需在期限内配齐各项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并将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证书网查截图、简历表、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和系统内信息截图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集住建建〔2024〕68号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第三批拟注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2024-12-06
索 引 号:XM03116-2500-2024-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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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补充安管人员的通知》(闽建许函〔2023〕13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建安函〔2024〕11号)文件要求。截止目前,我区仍有177家建筑业企业(附件1)安管人员数量不满足法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现责令安管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限期整改,于2024年 12月 29日前通过补足安管人员、主动申请注销等方式进行整改。二、人员配备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安全机构负责人须持有专职安全岗位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