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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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府征告〔2025〕25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洪茂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 2025-05-07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5302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5〕26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后溪镇溪西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厦门洪茂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0.4801集美区人民政府后溪镇溪西村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5。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集府征告〔2025〕23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 2025-04-29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659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六、禁止事项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杏滨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集府征告〔2025〕24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 2025-04-29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660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35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使用)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使用)面积4.175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使用)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使用)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集府征告〔2025〕21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4-21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98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276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0443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集府征告〔2025〕22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枋塘西二路与洋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 2025-04-21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99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枋塘西二路与洋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J2024C006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枋塘西二路与洋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J2024C006号)政府储备用地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4]第006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10.8086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枋塘西二路与洋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J2024C006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集府征告〔2025〕19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征地... 2025-04-11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75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后溪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附件:1 .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 .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征收范围示意图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5年 4月 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集府征告〔2025〕20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圣岩路以北市政道路一期工... 2025-04-11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76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集美新城圣岩路以北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35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0403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新城圣岩路以北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集府征告〔2025〕18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万宝山北路(灌口南路—洋亭路段)... 2025-04-02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34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万宝山北路(灌口南路—洋亭路段)道路工程 — 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29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574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万宝山北路(灌口南路—洋亭路段)道路工程 — 一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集府征告〔2025〕16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 2025-03-25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05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六、禁止事项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灌口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集府征告〔2025〕17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征收... 2025-03-25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506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规划意见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5]第00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14.7058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厦门理工学院三期项目(一阶段),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高等院校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集府征告〔2025〕15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 2025-03-19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459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5〕15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1763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坑内村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集府征告〔2025〕14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 2025-03-13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430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134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5636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杏滨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杏滨街道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集府征告〔2025〕13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康锦学校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2025-03-10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411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119号)批准。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119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集府征告〔2025〕11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核心消防站项目征收土地预... 2025-02-28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294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集美新城核心消防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341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579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新城核心消防站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杏林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杏林街道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集府征告〔2025〕12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 2025-02-28
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5-00295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051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97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化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