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 | 名称 | 生成日期 |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6-00089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各镇(街、林场),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21〕35号)要求,现将《厦门市集美区区、镇(街、林场)、村(居、工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印发给你们。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区、镇(街、林场)、村(居、工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厦门市集美区林长办公室2026年 1月 21日厦门市集美区林长办公室 。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6-00076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16号)文件、《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农【2025】126号)文件、《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等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43号)、现将2025年 1-6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 1月 19日附表:厦门市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2025年 1月—2025年 6月补助对象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病害猪损失补贴合计其中:中央财政和市、区财政负担比例(元)厦门夏商黄金香。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6-00046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名 称: 集美区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情况
内容概述: 2025年,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严格按照《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购机者提供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通过区政府官网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对购机者的购买信息按规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区财政部门联合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与拨付工作。 2025年,我局共受理补贴申请80户,受理申请表89份,购置9种类型农机具90台(其中:微耕机21台、果园轨道运输机1台、田园管理机50台、插秧机1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12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碾米机1。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6-00047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1灌口镇杨宇淳田园管理机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田园管理机3TGQ-4W厦门三金发机电有限公司1 2500 800 800.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5-06542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关于2025年上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辅助经费发放的公示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拨付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2025年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的通知》闽农研函[2025]270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33号等上级相关文件。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完成拨付2025年上半年杏林村固定观察点辅导员及村户补贴共计89700元,其中国家级经费27000元,省级经费62700元。附件:1.2025年上半年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村固定观察点辅导员及村户补贴金额明细(国家级经费)。 2.2025年上半年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村固定观察点辅导员及村户补贴金额明细(省级经费) 。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5-00288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5年集美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各镇(街)畜牧兽医部门: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5年福建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2025年厦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动物防疫实际。 三、疫苗种类根据《2025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以及我省、市动物疫病监测情况综合选择, 2025年我区强制免疫使用疫苗种类如下: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落实强制免疫疫苗供应管理制度,加强对疫苗验收、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监管,合理制定配送计划,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5-00312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名 称: 关于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公示
内容概述: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6079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名 称: 2024年农业农村项目验收情况公开表
内容概述: 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地点项目内容财政补助资金(万元)验收结论验收时间1厦门舒四海水果专业合作社恒温储藏冷气设备工程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后溪镇仑上村仑上山蔡狮崎(大枋内)冷藏储存仓库及制冷设备10合格2024年 12月 12日。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5786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中农永盛(厦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2023年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区内总面积215.46亩,二期项目设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97.66亩。主要建设内容有: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面积197.66亩,田内土方平整29382m³,表土剥离及回填26328m³,田埂(坎)5813m³。2.土壤改良工程:每亩施用商品有机肥0.5t,共计施用商品有机肥99.08t。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 10月 12日 。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5758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8]176号)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24]102号)要求,结合各镇(街)推荐申报及相关核查情况。附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扶持对象推荐名单序号扶持对象申报单位全称1王婷婷厦门厦美同园艺专业合作社2陈淑兰厦门市集美区惠风畅果蔬专业合作社。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5749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新确认、注销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农牧〔2024〕1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重新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农牧函〔2023〕49号)确认的官方兽医资格名单,结合我区官方兽医的实际情况。附件:集美区官方兽医名单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 9月 29日集美区官方兽医名单官方兽医具体名单:郭圻奋、王志红、陈 靖、柯寿荣、曾幼山、张新容、陈在建、方向明、刘森胜、李志伟、高 杨、赵录帅。
|
||||||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0335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名 称: 关于依法实施“三无”船舶没收拆解的通告
内容概述: 自2023年集美区“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执法单位和涉海镇街密切配合、全力出击,广大渔船民积极响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为巩固整治成果,严防“三无”船舶问题反弹,截止2024年月3月 6日,集美区在各类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发现“三无”船舶17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三无”船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主动到集美区“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辩并提交合法有效船舶证书,依法接受调查。二、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有效船舶证书的,经联合认定后,按“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三、对抗拒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0084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厦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厦门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厦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集美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4.1.1区农(水)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在集美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和厦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
索 引 号:XM03120-1700-2024-00110
主题分类:农村工作
内容概述: 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和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等规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2024年度用水计划建议。事项一、应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发生干旱灾害,或出现需要限制取水量的法定特殊情况时,取水必须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印发)等的规定,服从统一调度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管理。月实际用水量超过月计划用水量50%以上,或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量30%以上的,应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水方案和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