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名称 | 生成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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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616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二)征收(使用)目的:本次征收(使用)的土地用于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特殊用地(殡葬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附件:1 .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2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收(使用)范围图集美区人民政府2024年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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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580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 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灌口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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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557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杏锦路与锦亭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J2024C014)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规划意见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4]第012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5.9328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杏锦路与锦亭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J2024C014)政府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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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468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集美新城芦澳路(青训中心段)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372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9970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新城芦澳路(青训中心段)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杏滨街道办事处、杏林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杏滨街道办事处、杏林街道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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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432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集美区灌口给水加压泵站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091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4378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区灌口给水加压泵站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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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433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马銮湾新城陈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10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205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陈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服务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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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386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灌口西路(洋亭路—仙棋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21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4.0236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灌口西路(洋亭路—仙棋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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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387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洋亭路(新324国道—灌口西路)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267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1.2371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洋亭路(新324国道—灌口西路)道路工程(二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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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337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 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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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321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142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2.1763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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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322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35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使用)面积4.1770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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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255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03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使用)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使用)面积6.1525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使用)的土地用于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为政府组织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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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244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现发布集美新城城市更新一期圣岩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预审选字第350200202400097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5.3242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新城城市更新一期圣岩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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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1-1500-2024-05195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东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34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1.8711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东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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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4-05190
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及补偿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4〕58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平方米)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集美中学新校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交通运输用地14341集美区人民政府后溪镇岩内村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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