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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405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17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0.3540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坑内村灌口镇上塘村征收土地范围以《。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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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57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集美中学新校区配套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12752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1.0054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中学新校区配套道路工程(二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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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58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洋亭路(灌口西路-旧324国道)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05759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3.561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洋亭路(灌口西路-旧324国道)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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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59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后溪校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240579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6.436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后溪校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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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60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051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97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灌口西路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边侧绿化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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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61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076557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2.4155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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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62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集美新城岩内片区环山路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14852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2.9337公顷。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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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3004-2026-00349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集美区2025年度下半年金蓝领人才认定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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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353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提升改造工程-(深青溪至杏林取水口段-地上部分)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杏滨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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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91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排洪渠工程(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6XS0005647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1621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用地排洪渠工程(二期)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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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46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8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公用设施用地0.0446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坑内村灌口镇上塘村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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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12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需征收(使用)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坑内村、双岭村、田头村、后溪镇前进村集体土地,厦门市第二农场国有农用地,合计土地面积为4.1759公顷,作为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工程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使用)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交通运输用地4.1759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东辉村灌口镇坑内村。灌口镇双岭村灌口镇田头村后溪镇前进村厦门市第二农场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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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23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4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东蔡路(集美北大道-凤岐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0.0079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三社村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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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24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提升改造工程-(深青溪至杏林取水口段-地上部分)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047545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0419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提升改造工程-(深青溪至杏林取水口段-地上部分)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杏滨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杏滨街道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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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0226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杏滨街道办事处、杏林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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