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兑现
政策名称 兑现政策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集府规〔2021〕4号)和《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集商务〔2022〕8号) 支持批发业发展奖励 1.2023年鼓励批发业聚集发展奖励
2.2023年批零企业的批发销售奖励
3.2023年批零企业的批发纳统奖励
4.2023年批发业经营贡献奖励
支持零售业发展奖励 1.2023年批零企业(不含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
2.2023年零售业纳统奖励
3.2023年零售业经营贡献奖励
4.2023年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平台推广补助
5.2023年直播电商奖励
支持餐饮业发展奖励 1.2023年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
2.2023年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纳统奖励
支持商圈发展奖励 1.2023年商业体、专业市场招商奖励
2.2023年入驻装修费补贴、品牌招商奖励
支持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 1.2023年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经营贡献奖励
2.2023年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纳统奖励
2023年支持限上企业参加展会
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人才发展
关于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增产留才的若干措施 支持软件产业增产留才(第三阶段)
支持工业企业增产留才(第二阶段)
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2023年给予上规模奖励
2023年企业增量奖励
2023年新员工生活补贴
2023年团队经营奖励(第一阶段)
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关于印发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 2022年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入库奖励)
集美区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奖励办法 2022年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
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生活补贴商务局第一次年度复核
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商务局第一次年度复核
2020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租房补贴商务局第一次年度复核
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
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生活补贴
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租房补贴
2020批次年度复核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生活补贴(工信局)
2020批次年度复核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工信局)
2020批次年度复核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租房补贴(工信局)
2022年企业“用汽补贴” 2022年企业“用汽补贴”
关于印发推进集美区产业链信息化管理与精细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支持批发业发展批零企业的批发销售奖励-增量奖励
支持批发业发展批零企业的批发销售奖励-存量奖励
支持批发业发展-纳统奖励
支持零售业发展批零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增量奖励
支持零售业发展批零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存量奖励
支持零售业发展-纳统奖励
支持餐饮业发展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增量奖励
支持餐饮业发展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存量奖励
支持餐饮业发展-纳统奖励
支持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纳统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
集美区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 2020年新迁入重点企业产值奖励
2020年企业精品工程奖励
2020年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2020年重点企业人才激励政策奖励
2020年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2020年市外竣工项目奖励
2020年施工企业产值增长奖励
2020年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装修补助
2021年新迁入重点企业产值奖励
2021年企业精品工程奖励
2021年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2021年重点企业人才激励政策奖励
2021年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2021年市外竣工项目奖励
2021年施工企业产值增长奖励
2021年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装修补助
关于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增产留才的若干措施 支持软件产业增产留才(第三阶段)
支持工业企业增产留才(第二阶段)
2022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奖励
集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批发业发展奖励 1.2022年批零企业的批发销售奖励
2.2022年批零企业的批发纳统奖励
3.2022年批发业经营贡献奖励
4.2023年鼓励批发业聚集发展奖励
5.2023年批零企业的批发销售奖励
支持零售业发展奖励 1.2022年直播电商奖励
2.2022年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平台推广补助
3.2022年零售业经营贡献奖励
4.2022年零售业纳统奖励
5.2022年批零企业(不含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
支持餐饮业发展奖励 1.2022年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纳统奖励
2.2022年餐饮企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奖励
支持商圈发展奖励 1.2022年商业体、专业市场招商奖励
2.2022年入驻装修费补贴、品牌招商奖励
支持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 1.2022年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经营贡献奖励
2.2022年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纳统奖励
2022年支持限上企业参加展会
2022年支持重点企业人才发展
关于做好2022年度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增产工作的通知 支持企业稳岗增产补贴
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补贴第二阶段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 营收奖励
营收奖励(餐饮类)
餐饮经营补助
商超运营补助-重点超市
商超运营补助-大型集中式商业体和专业市场
2022年支持员工稳定就业
2022年鼓励企业营销推广
2022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预拨付)
给予企业贷款贴息-重点企业
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小微企业
鼓励企业营销推广
支持员工稳定就业
鼓励拓展市场
营收奖励(交通运输类)
提前兑付奖励 提前兑付纳统、存量奖
提前兑付增量奖
给予运营补助 给予运营补助:限上餐饮补助
给予运营补助:给大型集中式商业体和专业市场运营公司
给予运营补助:重点超市运营公司
关于落实集美-彭阳劳务协作的工作方案 彭阳籍就业补助
关于印发集美区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1年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
集美区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关于延续对口帮扶和政县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 对口帮扶和政县就业补助
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三高“企业扶持政策(厦委发【2019】17号)办事指南 2022年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2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 2022年成长型企业技改补助
2022年成长型工业企业厂房补助
2022年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
2022年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入库奖励)
关于印发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2年行业领域认定
2022年贡献奖励
2022年研发补贴
2022年人才奖励与补贴
2022年人才培训补贴
新员工补贴 1.2022新员工补贴(火炬工业规上)
2.2022新员工补贴(规上软件业)
3.2022新员工补贴
发展奖励 1.2022年入统奖励(火炬工业规上)
2.2022年入统奖励(规上软件业)
3.2022年入统奖励
4.2022年增长奖励
参展补贴 1.2022年参展补贴
2.2022年办展补贴
装修补贴 1.2022年展厅装修补贴
2.2022年入驻装修
关于印发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2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2022年扶持出口型企业
2022年支持中小微企业
2022年扶持出口型企业
支持工业企业增产留才(第一阶段)
2022年规下企业转规上Ⅱ奖励
支持高端制造
支持中小微企业
2022年支持企业“增产用电”
2022年支持企业扩大产能
2022年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2022年规上培育库企业奖励
2022年规下企业转规上Ⅰ奖励
2022年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2022年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
2022年支持高端制造
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申报
关于印发《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补助办法》的通知 2021年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补助 1.2021年集美区企业转型扎根辅导补助
2.2021年集美区企业转型深度辅导补助
3.2021年集美区企业转型全面诊断补助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贴 1.2022年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贴-在职人员
2.2022年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贴-下岗人员
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 1.2022年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技师
2.2022年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高级工(须具有对口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2022年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高级技师
4.2022年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
2021年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
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2022年鼓励企业人才
2022年鼓励外资新设企业到资
2022年鼓励现有企业到资
2022年鼓励优质外资并购
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支持影视专业人才落户厦门
鼓励影视企业落户厦门
影视相关技术服务奖励
鼓励我区影视企业聘用台籍影视人才
鼓励台胞台商到我区从事影视服务
支持影视作品在网络平台播出
奖励获奖优秀作品
剧组集美拍摄补助
举办影视文化活动补助
影视剧本版权运营奖励
招商引资平台奖励
重点影视产业园区奖励
鼓励高科技影视企业落地
摄影棚运营补助
影视配套服务空间运营补助
实体办公租金补助
优秀企业奖励
贷款贴息扶持
2021年人才房租补贴(申报时间:3月15日-4月23日,企业送件截止4月30日) 2021年人才房租补贴-职业资格
2021年人才房租补贴-学历学位
2021年人才房租补贴-工资收入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 支持引进或自主开发影视后期制作技术 1.获奖影视后期制作企业奖励
2.技术服务收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税地方留成奖励
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 1.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影)
2.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视连续剧)
3.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视纪录片)
奖励优秀获奖作品
支持优秀影视作品走出去
支持优秀影视作品在网络平台播出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入驻补贴 1.入驻补贴(租房企业,业主信息集团)
2.入驻补贴(租房企业,业主非信息集团)
3.入驻补贴(自购企业)
4.入驻补贴(自建企业)
参展补贴
品牌奖励
发展奖励
贡献奖励
研发补贴
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返还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区级收入 1.返还房产税区级收入(从租计征)
2.返还房产税区级收入(从价计征)
3.返还个人所得税区级收入
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进行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和员工培训 1.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进行员工线上职业培训
2.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进行服务设施升级改造
鼓励第三方机构引进劳动力 1.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劳动力的奖励
2.各地院校输送毕业生的奖励
减轻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成本负担
鼓励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开展营销推广
加大企业引工稳岗费用补助
鼓励企业引进顶岗实习在校生
企业贷款贴息二类(一)
企业贷款贴息二类(二)
厦门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 扶持困难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给予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信贴息支持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 支持引进或自主开发影视后期制作技术 1.获奖影视后期制作企业奖励
2.技术服务收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税地方留成奖励
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 1.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影)
2.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视连续剧)
3.支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电视纪录片)
奖励优秀获奖作品
支持优秀影视作品走出去
支持优秀影视作品在网络平台播出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 扶持租金减免期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重点工业和软件信息企业员工留厦补贴 集美区一次性留厦生活补贴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扶持
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 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 1.生活补贴
2.购房补贴
3.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