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进修学校、招生考试中心,各公民办幼儿园:
现将《集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集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1日
集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管理水平,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集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民办幼儿园年检日常工作,局各科室、工作小组负责人配合做好民办幼儿园日常检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
相关要求。以规范各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为目的,采取民办幼儿园过程性检查及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结合现场定级评估,汇总年检结果。
三、主要内容
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含日常监管、定级评估及年检认定。
(一)日常监管
日常监管即对经区教育局审批的且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园务管理、队伍建设、园舍设备、安全保健、保育教育、幼儿发展、社会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每月第一周,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结合上一个月日常检查工作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填写《民办幼儿园每月正负清单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正负清单》),由学前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汇总量化考核结果,并于每月10日前进行公示。
(二)定级评估
以学年定级评估为抓手,通过小片区管理、督学一线指导,提高民办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
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根据《管理办法》进行相关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如实填写《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申报表》进行自评自查,并于每年3月30日前送片区龙头园审核。
片区龙头园对申报晋级园和年检园进行定级资格审查,对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后于每年4月20日前提交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于每年6月10日前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晋级园和年检园进行现场评估工作,严格参照《管理办法》的指标要求进行评估检查和评分,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由评估组汇总分数及材料提交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根据评估得分进行等级认定。
(三)年检认定
区教育局于每年12月30日前,综合民办幼儿园每月《正负清单》量化考核结果及定级评估结果,将两项结果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换算,最终换算后的总分作为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并对年检结果研究后进行公示。
年检得分 60分及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按时参加年检工作或年检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则视为不合格。对当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师德严重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
四、结果运用
区教育局将民办幼儿园年检、定级评估结果作为签订财政分级补助协议、专项拨款、评优评先、淘汰退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园所,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民办幼儿园每月正负清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