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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教〔2022〕94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21 19:19 阅读人数:

  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集美区民办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问:哪些幼儿园需要年检

  答:集美区教育局审批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幼儿园

  问:年检什么时候开始?

  答:年检工作于每年3月开启。

  问:年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答:1.《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或《商事主体年度报告书》

  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

  4.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

  问:年检怎么办理?

  每年5月对年检结果进行公示,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可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的初审事项。

  问:年检的用途有哪些?

  答: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是签订财政分级补助协议、专项拨款、评优评先、淘汰退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问:年检咨询电话

  答:咨询电话:0592-606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