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成本负担
2020-04-07

  2020年2-6月,辖区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在水、电、气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支出,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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