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备注:调用不到电子证照时,核验原件,由窗口受理人员代为复印留档。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2.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调用不到电子证照时,核验原件,由窗口受理人员代为复印留档。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3.校车运行方案
备注:1.电子文档为电子校车运行方案;2.提供的方案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5份
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备注:1.电子文档为电子制度;2.提交的制度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学校自有校车,可免于提交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5份
5.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
备注:1.电子文档为保险电子凭证;2.提交的凭证为原件。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5份
6.授权委托书
备注:1、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电子文档为纸质材料扫描件;3.提交的委托书为原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5份
7.委托双方身份证
备注:当电子证照库提取不到该证照时,核验原件,由窗口受理人员代为复印留档。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8.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备注:1.电子文档为电子申请表;2.提交的申请表为原件。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5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备注:调用不到电子证照时,核验原件,由窗口受理人员代为复印留档。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1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备注:1.电子文档为纸质材料扫描件;2.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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