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和《集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集安字〔2025〕3号),街道决定从即日至2026年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提升工作行动”),编制该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2025年底前:实现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化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培植打造3家标准化标杆企业(行业领域不限);应创企业单位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50%以上。
(二)2026年底前:争取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100%全覆盖,经摸排确认符合创建条件的应创企业100%开展创建,创建期间新增企业创建达到100%,标准化等级证书到期后换证达到100%。
三、编制过程
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和《集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集安字〔2025〕3号)文件要求,经街道领导研究同意,于2025年3月5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长效运行2027年1月1日起。
五、主要内容
《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实现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培植打造3家标准化标杆企业(行业领域不限);应创企业单位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50%以上。2026年底前,争取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100%全覆盖。
第二部分为任务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做好负责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化提升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底前);2.全面创建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0月底前);3.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2月底前)。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1.强化责任落实;2.落实配套保障;3.深化培训教育;4.广泛宣传引导;5.注重指导检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丽玲:0592-628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