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3-2500-2025-00510 生成日期 2025-03-05
发布机构 杏林街道 文 号 杏街办〔2025〕18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办(中心、执法队),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5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17:27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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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办(中心、执法队),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5日

  杏林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和《集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集安字〔2025〕3号),街道决定从即日至2026年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提升工作行动”)。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5年底前:实现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化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培植打造3家标准化标杆企业(行业领域不限);应创企业单位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50%以上。

  (二)2026年底前:争取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100%全覆盖,经摸排确认符合创建条件的应创企业100%开展创建,创建期间新增企业创建达到100%,标准化等级证书到期后换证达到100%。

  二、任务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做好负责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化提升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底前)。

  由街道分管副主任负责,街道综治办应急口制定并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并按照企业(规上企业和小微企业)分类纳入应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台账。每半年摸排符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提升工作条件的企业,在2025年5月底前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名录和评审标准确定时间,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激励政策,并逐步推动创建信息接入系统。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0月底前)。一是强化政府培训指导。分批次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邀请专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创建流程、评审要点等进行详细解读,确保企业清晰掌握创建要求。同时,安排专业人员深入企业,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一对一指导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帮助企业梳理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二是推动企业自主创建。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定期向区提升工作行动专班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好中选优树立标杆。在辖区内挑出3家基础条件好、安全管理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报区级作为标杆企业重点培植对象。街道安排专人对接,联合第三方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多方面入手,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对标杆培植企业进行全方位、精细化打造。总结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标杆单位。街道于2025年10月25日前,将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报送至区提升工作行动专班。

  四是分级分类组织观摩。按照行业特点、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等要素,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示范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现场观摩企业目录,提前制定详细的观摩方案,明确观摩流程、讲解内容、交流环节等,确保观摩活动有序开展,让参与观摩的企业能够真正学到经验、看到成效。

  五是交叉学习巩固成效。积极组织街道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交叉学习活动。通过实地观摩、经验分享会、案例剖析等形式,充分吸收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示范标杆企业的创建经验。鼓励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积极交流,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执行短板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2月底前)。通过总结梳理专项行动经验,努力实现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完善、部门监管执法更精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更扎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识更自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更高效。

  (四)长效运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结合街道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本系统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提升工作行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提升水平。将本辖区本系统企业标准化提升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常规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重点督促检查标准化提升工作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落实配套保障。强化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投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深化培训教育。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开展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突出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安全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五项岗位”关键人员培训,层层传授落实全员责任制和标准化创建、提升、运行的方法步骤。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挂钩帮扶等有效形式,培植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单位,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法规标准、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具体标准要求和工作动态,向企业宣讲标准化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氛围。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识不强问题,强化以奖代补措施,持续激发企业主动创建、自主管理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五)注重指导检查。按照企业的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服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达标单位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

  附件:集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行业领域区直部门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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