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辖区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紧盯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消防安全风险,聚焦冷库、工厂、在建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办公、仓库等场所,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力争通过半年时间,大幅降低我区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编制过程
2024年2月,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安全专题会议要求,以及区消安办《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集消安办〔2023〕3号)要求,经街道领导研究同意,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底。
五、主要内容
《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
全力防范化解辖区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力争通过半年时间,大幅降低我区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第二部分为整治对象:
此次整治重点对其两类使用途径的场所开展针对性整治。
(一)用作保温材料类。冷库、保鲜库、厂房库房等场所。
(二)用作搭建、分隔材料类。在建工地临时用房,其他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九小场所”、多业态、人员密集、办公、工厂仓库等场所。
第三部分为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
(二)冷库防火性能不达标。
(三)违规使用聚氨酯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分隔。
(四)宣传培训和灭火演练不到位。
第四部分为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第五部分为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各社区、各部门履行相应整治职责。
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推进。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合力。
(三)强化督导,建立长效机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丽珍:0592-6288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