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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区杏滨街道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滨街办〔2022〕34号)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22 19:31 阅读人数: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储存秩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夏季危险化学品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集美区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整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问题,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整治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打击查处,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不枉不纵,使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坚持属地监管主抓,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打击查处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分别负责本行业的打击查处工作。

  (三)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储存行为;加强平时的执法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查处,力争将事后监管变成事前防范。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一是单位或个人非法出租房屋、仓库给他人或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二是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三是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危险化学品。

  四、组织实施

  街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杏滨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因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而危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杏林交警中队与道安办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相关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杏滨街道环保办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储存、处理危险废弃物的行为;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依规查处未经工商登记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各社区要发挥属地作用,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的力量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发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查处。

  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各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杏滨街道下发的方案,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市民认识、理解、支持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调查摸底中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的数量、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非法储存问题,建立完整、详实、动态的隐患整改台账。

  第二阶段:2022年7月14日至8月7日,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各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组织督促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责令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积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隐患,随时掌握整改进度。各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统计综合,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办上报街道。

  第三阶段:2022年 8月8日至10月14日,集中打击,总结提高。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叶志明  0592-625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