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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美区推进小区律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集司〔2022〕23号)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08 18:10 阅读人数:

  一、出台目的

  为更好地营造和谐小区、幸福家园,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法律服务向小区延伸,实现小区居民的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小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小区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小区邻里和谐、家庭和睦,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一)明确职责要求。明确了小区律师的任职条件及职责。一是小区律师的任职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大局意识强,公道正派,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持有律师执业证,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二是小区律师职责。为小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每月至少安排半天时间到服务小区提供集中法律咨询;同时,可以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定期以法治课堂或法治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安排半天在服务小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对小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小区调委会、业委会调处复杂疑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对调处不成的,引导居民按法律程序表达诉求,并提供诉讼支持(居民视情况自行选择、自行付费;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由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小区调委会、业委会等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协助社区以及小区等处理一些重要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居民公约的起草、修改和审核等工作,对重大专项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活动(其中部分法律服务由社区或小区业委会等根据需要自行采购、自行付费)。

  (二)明确部门分工。对区司法局、各镇(街)、各社区进行职责分工。一是区司法局的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要求,结合集美区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工作的后续开展;筛选和聘请律师: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志愿服务的方式征集组建律师专家库,为便于小区居民,考虑优先从所属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进行选取,方便群众寻求专业的服务;规范小区律师运行:进一步规范小区提供的办公场所,张贴工作牌,制定小区律师工作制度,完成制度上墙;定期督导小区律师履职情况:建立小区律师工作微信群,经常性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查看小区律师服务小区的台账资料,督促其履职尽责。二是各(镇)街的职责。做好小区情况摸底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小区的情况摸底工作,了解小区的具体条件,确认是否具备成立小区律师的相应条件及需求;协调推动小区做好与区司法局、小区律师的对接工作:作为小区和区司法局联系的纽带,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相关的协调对接工作,有序推动小区律师工作落实;协调小区为小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场所等软硬件支持:积极协调小区,设定相应的办公场所,为小区律师工作开展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发放便民服务卡:通过宣传栏板,大力宣传小区律师内容,组织社区发放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了解小区律师;组织对小区律师的考评工作:每半年,通过检查台账、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小区律师半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小区律师,及时提出更换。三是各社区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小区律师工作:做好小区律师活动记录,形成台账资料;为小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场所等软硬件支持:硬件上,安排相应的场所作为办公地点,并配齐办公桌椅等设施。软件上,为小区居民寻求服务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社区宣传栏板,大力宣传小区律师和小区调解员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了解小区律师;协助镇(街)做好小区律师的考评工作:平时做好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季度对小区律师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书面向镇(街)报告。

  (三)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小区律师工作指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工作。二做好检查督导。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定期对小区律师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年终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小区律师宣传报道工作,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探索运用微信、微博等手段,深入报道小区律师中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92—666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