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林业管理长效体制机制,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在前期探索推行林长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到2025年底,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健全网格管理体系,明确管护责任区域。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将辖区内林地按自然地貌、交通状况、管护面积和难度等划分为4个网格;把每个网格内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护林员;为确保每个网格四界明晰,权责清楚,在勘界时应打桩定界。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2)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把森林资源作为生态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严格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街道、社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强化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毁林开荒,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等行为发生。加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动森林综合保险全覆盖。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党政办、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集美派出所、集美区城市管理局集美中队、岑西社区
(3)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依据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做好森林经营,有序推进林相改造工作,提升森林质量。精准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岑西社区
(4)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适时探索将部分集体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到合格市场主体,统一规划建设森林步道、森林休闲等项目,提供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岑西社区
(5)创新智慧监测手段,提升林业监管效率。依托“林长制”智慧监管平台,搭建护林员巡护手机端APP,支撑现场巡检动态跟踪,提升森林火灾隐患、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伐盗伐林木等问题及时上报、分类处置、预警预报、指挥调度等功能,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林长制智慧监测手段,有效减轻基层巡护压力,切实提升林长制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源头管控作用。根据《集美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科学规划和建设森林防火道路,形成布局合理的森林防火道路网络。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加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确保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查处。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四、联系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解读请联系集美街道林长办
联系电话:0592-6256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