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社区:
现将《集美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林长制办公 |
|
集美街道党政办 |
2022年8月23日印发 |
集美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林业管理长效体制机制,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在全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好我辖区内的绿水青山,持续提升我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把我辖区建设成为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提供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在前期探索推行林长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到2025年底,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逐级设立林长
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街道、社区两级林长组织体系。街道承担街道级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1.街道林长。街道设立林长2人,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设立副林长1人,由分管领导担任,建立健全林长组织体系,负责领导本辖区内林长制工作。
2.社区林长。涉林社区参照街道模式,设立社区林长,建立健全林长组织体系,负责领导本社区内林长制工作。
3.林长办公室。街道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主任由综合治理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主任担任,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承担。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街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协作部门和单位包括党政办、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综合执法办、集美派出所、集美区城市管理局集美中队、涉林社区等。协作部门和单位各确定1名业务骨干为协作组成员。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街道级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
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要领导(街道级林长)责任区域为集美街道辖区。党工委分管领导(街道级副林长)责任区域为:岑西社区。
四、工作职责
(四)林长职责
街道、社区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专业护林员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五)林长制协作部门和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指导涉林社区党组织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负责对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经济服务办负责协调督促街直有关部门和社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保障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社区建设办负责支持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项目;负责本系统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措施,倡导文明祭扫,减少森林火灾风险;负责督促指导林区林缘宗教场所的用火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及林权登记争议调处等工作;
综合执法办负责“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的相关监管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综合治理办负责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以及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负责加强对农业农村、林业生产性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农事、林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负责统筹协调森林防灭火面上工作,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集美派出所协同市公安局集美森林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法律、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行政案件,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案件有关工作;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集美中队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建设(含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进行查处。
(六)林长办公室职责
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本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五、主要任务
(七)健全网格管理体系,明确管护责任区域。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将辖区内林地按自然地貌、交通状况、管护面积和难度等划分为4个网格;把每个网格内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护林员;为确保每个网格四界明晰,权责清楚,在勘界时应打桩定界。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八)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把森林资源作为生态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严格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街道、社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强化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毁林开荒,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等行为发生。加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动森林综合保险全覆盖。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党政办、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集美派出所、集美区城市管理局集美中队、岑西社区
(九)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依据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做好森林经营,有序推进林相改造工作,提升森林质量。精准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岑西社区
(十)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适时探索将部分集体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到合格市场主体,统一规划建设森林步道、森林休闲等项目,提供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岑西社区
(十一)创新智慧监测手段,提升林业监管效率。依托“林长制”智慧监管平台,搭建护林员巡护手机端APP,支撑现场巡检动态跟踪,提升森林火灾隐患、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伐盗伐林木等问题及时上报、分类处置、预警预报、指挥调度等功能,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林长制智慧监测手段,有效减轻基层巡护压力,切实提升林长制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十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源头管控作用。根据《集美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科学规划和建设森林防火道路,形成布局合理的森林防火道路网络。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加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确保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查处。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六、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领导架构,明确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涉林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确保到2025年、2035年完成各项目标。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十四)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牵引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各项制度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岑西社区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林长制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的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督促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党政办(宣传口)、岑西社区
(十六)严格督导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办、经济服务办、综合执法办、党政办、岑西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