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厦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厦门市集美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集安字〔2022〕1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器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燃气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
(二)加强执法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强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器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26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