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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集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怎么计算?
2021-04-16
 答: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计算方法如下:

  项目

  子项目

  关联人员

  分值

  积分计算方法

务工社保积分

  社保

  主申请方

  48

  随迁子女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计算公式: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厦门市累计缴交社保月数÷12×4分

  社保

  副申请方

  10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副申请方近六个月须在厦有居住记录且当前有效)、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副申请方在厦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满一年(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计算公式:截至2021年4月30日副申请方缴交社保累计月数÷12×2分

稳定居住积分

  居住

   

  主申请方

  24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按365天计算)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

  计算公式: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厦门市居住累计天数÷365×2分

  居住与社保

  主申请方

  9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以社会保险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购房

  主申请方

  24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计划生育积分

  计划生育

  主申请方

  5

  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

  若随迁子女出生时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接受处理,该项均不得分。

  合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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