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申报指南规定了企业“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租金补助”的适用范围、服务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咨询方式、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本服务指南适用于2024年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租金补贴)。
二、服务依据
《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集府规〔2024〕1号)中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第四十二条:租金补助及第四十四条。
三、受理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四、办理条件
1.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当年度产值同比上一年度的增量达到25000元/平方米(含),对其租用厂房的租金给予5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享受过其他房租补贴的就高不重复享受。
软件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当年度营收同比上一年度的增量达到25000元/平方米(含),对其租用的办公用地的租金给予50%的补助,其中人均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如享受过其他房租补贴的就高不重复享受。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的子公司和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度认定或通过复核),参照第1点内容的扶持力度给予60%的补助。
注:a.租用厂房和办公用地要求在政策有效期内。
b.上述“子公司”要求其母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且为单一最大股东,出资比例可穿透计算。
五、特别说明
本条款属于年度预算限额控制条款。
六、申报材料
(一)工业企业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1份,加盖公章;
2.2024年度12月企业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即B204-1表;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证明材料证书或牌匾(拍照);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的子公司隶属关系佐证材料(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出具的投资人和出资比例证明材料、公司章程、验资报告、VIE架构关系证明材料等)。
5.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度认定或通过复核的证明材料。
6.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厂房要求在集美区);
7.厂房租赁发票单据和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各1份;
8.本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纳税证明(入库期)。
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均为A4纸)
(二)软件企业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1份,加盖公章;
2.202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证明材料或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度认定或通过复核的证明材料证书或牌匾(拍照);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的子公司隶属关系佐证材料(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出具的投资人和出资比例证明材料、公司章程、验资报告、VIE架构关系证明材料等)。
5.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6.租赁发票单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7.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纳税证明(入库期);
8.2024年10/11/12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明细)。
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均为A4纸)
七、办理方式
企业将申请所需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所有材料统一通过i企宝申报,待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详见附件)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打印后盖章,成册装订或胶装)上交或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科工局收)。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工业企业0592-6220929、软件企业0592-6229969
窗口咨询:0592-6223369
技术咨询:0592-5707072
九、办理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31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2.收款收据及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系统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办理网址:通过集美“i企宝”网上受理(网址:http://www.jimei.gov.cn/ztzl/iqb/)
4.收款收据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上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注:如涉及材料需核验原件,则不接受邮寄。送件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待系统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成套下载打印后盖章。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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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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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2024年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租金补助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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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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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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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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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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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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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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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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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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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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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扶持资金起止期 |
2024年 |
员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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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优惠政策依据文件(文号、条款及具体规定) |
《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集府规〔2024〕1号)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第四十二条:租金补助及第四十四条、《关于修订<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集府规〔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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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是否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
金额 |
依据文件(文号、条款及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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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拨付账号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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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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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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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企业清楚了解虚假的承诺以及提交虚假、编造、伪造申报资料等相关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企业如有上述行为,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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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租赁厂房(办公场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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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厂房(办公场地)租赁面积(m2) |
年租金(元) |
2024年产值(万元) |
2023年产值(万元) |
产值(营收)同比增长数(万元) |
平方增量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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