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集府规〔2025〕1号),我局开展新增2025年集美创新券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事项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服务机构应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从事相关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应的资质;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2.2025年集美创新券的创新服务事项覆盖技术创新与质量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两大方面,服务机构应符合《2025年集美创新券服务机构入选标准》(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
登录“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https://zcfcsb.jimei.gov.cn/cxqApply/coupon.html#/home)申请成为服务机构(操作步骤可参照附件2中“2.1.3申请服务机构”),网络申报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8月7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在收到短信提醒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为打印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盖首页及骑缝章)。纸质材料可邮寄(仅接受顺丰或邮政快递)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科技和工信局收),收件联系电话:6223369。
3.纸质材料审核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4.公示及上“平台”
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和服务事项清单,并在集美i企宝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将无异议的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事项纳入“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
三、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
数据资产服务、大模型和算法服务:0592-6223263
知识产权等其他服务: 0592-6225636
2.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592-5707072
附件:1.2025年集美创新券服务机构入选标准
2.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