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餐饮业、文化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及全市通告要求停工停产行业的重点企业及小微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贷款的发放主体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辖内商业银行、证券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
二、申报流程
1.受理部门按照企业是否停工停产或21年9月份营收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来认定困难企业。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重点企业,直接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申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兑现。
3.受理起止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申请,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集美区贷款贴息申请表》;
2.社保缴交人数凭证、2020年企业年报截图(须含企业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无企业年报的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限上餐饮企业提供2021年12月份纳统月度报表,表号S204-1表);
3.2020年9月和2021年9月财务报表;
4.2020年度完税证明;
5.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贷款材料,含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随借随还贷款应在还清本息后申请);
6.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由电子证照库调用) 。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
四、受理部门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
区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行业重点企业)
区商务局(负责餐饮业重点企业)
各镇街(负责各困难行业的小微企业)
五、联系方式
区建设交通局:郭希龙 6280586;
区文旅局:张义镔 6213755;
区商务局:刘伟 6683623;
灌口镇:蔡昭松 6367026;
后溪镇:郭丽金 6266818;
杏林街道:周晓蓉 15159229160;
集美街道:吴雅琪 13666070290;
侨英街道:洪伟达 13950047886;
杏滨街道:陈惠艳 628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