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5〕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地址 |
中止时间 |
1 |
厦门市古今湖滨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环城西路分店 |
零售药店 |
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639号B108室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