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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7-03 17:47 阅读人数:

  厦医保中心〔2025〕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中止时间

1

海沧区海沧街道渐美村卫生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

渐美村西片6号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