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集委人才办〔2023〕2号)文件精神,确保人才评价认定更加科学合理,运行规范并发挥应有社会效益,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政策措施办事指南,现予以公布。
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