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2-0500-2025-00324 生成日期 2025-02-20
发布机构 后溪镇 文 号
标 题: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
内容概述: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3-06 13:2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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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经济建设,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五)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九)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下设6个行政办公室,人员编制数36人,年末在职人数34人。包括: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村居建设办公室。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是:实现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建安投资25亿元,限上批零业销售额450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稳中求进,打好经济增长“组合拳”。狠抓片区激活,发展特色产业;密集推进招商,加快项目落地;积极主动服务,助推企业发展。

  (二)统筹推进,下好城乡建设“一盘棋”。加快项目建设,焕新城乡面貌;全面振兴乡村,激活内生动力;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绿色家园。

  (三)强基固本,续写社会治理“新篇章”。抓实基础保障,兜牢民生底线;抓稳社会事业,加强文化建设;抓牢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四)奋勇担当,展示为民服务“好形象”。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务实作风,恪守清正廉洁。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为13,628.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459.05万元,下降20.2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2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00.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28.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为13,628.5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459.05万元,下降20.2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5.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77.28万元,公用支出218.6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832.6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0.3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06.44万元,下降12.70%,主要是由于控制开支规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30.1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9.4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86.89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政府运行的人员、办公事务等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37.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47.8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14.0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6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推介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0.7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团建活动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6.9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17.9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7.2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31.7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017.04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经费、食堂经费、购买餐饮服务经费、购买后勤保障服务经费、购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档案工作经费、办公用房租赁费、资产管理经费支出。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30.49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经费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980.3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经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经费、购买社区治理服务经费、购买公共安全情况监测服务经费、购买12345政务平台行业投诉处理服务经费、购买维稳安保服务经费、购买信访维稳服务经费、村村法律顾问服务经费、雪亮工程经费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385.1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费、治安防控技防建设经费、监控系统经费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09.5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文明创建服务经费(购买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运营经费、购买群众文化活动辅助服务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6.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8.6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7.4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优抚安置辅助性服务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201.9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城市管理维护服务经费(购买城市管理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经费)、购买行政执法辅助性服务经费(购买城市管理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经费)、城管执法经费、“违建”查处、市容市貌整治经费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12.4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房屋安全管理服务经费、购买工程管理服务经费、房屋安全管理经费、购买便民利民行业规范服务经费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196.4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服务、村建工作经费、建设规划经费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12.93万元。主要用于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修复工程、公共停车场及村道标志标线、房前屋后边坡治理工程等项目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9.9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垃圾分类管理服务经费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761.7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经费、路灯改造工程、房前屋后美化工程、购买征地拆迁辅助性服务经费、购买社区网络化管理辅助性事务经费(城市社区)、征拆工作经费、信用体系建设经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4.9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水利设施养护服务经费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0.7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专项经费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3,459.9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农村宅基地行业咨询服务经费、购买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经费、池塘小微水体整治工程、退草还耕紧急复耕项目、裸露地块提升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

  3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95.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益企服务经费、服务企业经费支出。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61.7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生产监管辅助性事务经费、购买应急管理服务事项支出。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60.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经费支出。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储备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8.1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52.61万元,下降74.62%,主要是由于存量基建项目已完成并支出,今年按照现有项目安排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28.17万元。主要用于露天广场及停车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道路面修复与两侧照明改造工程、森林防火道整治、农田水沟整治、自来水改造、房前屋后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488.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招商项目接待活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18.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按照定额标准和镇实有车量进行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3万元,增长1.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7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8.1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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