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0101-2020-05135 生成日期 2020-11-24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文 号
标 题: 杏滨街道党政领导分工及职能配置
内容概述: 杏滨街道党政领导分工及职能配置
杏滨街道党政领导分工及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0-11-24 12:2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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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滨街道党政领导分工

  领导分工

  郭守新 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章琳琪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施恭礼 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工作;分管:街道工会委员会、机关工会工作;联系单位:区人大、区总工会。B岗:林长清

  陈章添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工作,协助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委。

  陈毅勇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二级调研员,分管:人武、民兵预备役、经济工作(含财税、审计、统计、招商引资、金融、粮食和物资储备、物价等)、食品药品安全;联系单位:财经委、审计委、统计局、发改局(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金融机构、商会。B岗:林毅

  林长清 党工委政法委员 副书记,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党工委的工作,分管:党建、政法、机关效能、联合督查、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农村、农业、海洋渔业、水利、乡村振兴;负责:政协镇街联络组、综治(含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维稳、法制、司法、效能督查、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后勤等工作;联系单位:区政协、区委办、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农办、档案馆、区委机要保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河长办、政务信息中心、道安办、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交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杏滨派出所、马銮湾派出所、交警中队。B岗:陈毅勇

  朱  晶 党工委组织委员 统战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干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统战、民族宗教、侨台工作;分管:民政(含社区建设)、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关心下一代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妇联、团工委工作;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编办、团区委、妇联、老干局、区委党校、侨联、区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外事办、关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防汛办、气象站、消防大队、双拥办。B岗:陈毅勇、王保武

  林  毅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协助马銮湾片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

  王元震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建设(含物业管理)、规划、交通、环保、征拆项目管理;联系单位:区发改局、区重点办、建设局与交通局、供电局、水务集团、区市政园林局、环保分局。B岗:王保武

  王保武 党工委宣传委员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分管:卫生健康(包括老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教育、科协、文化、旅游、体育、土地、城管、土地巡查、环卫;联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协、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区市政园林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出版广电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杏滨执法中队、学校。

  B岗:朱晶、王元震

  涂新峰 党工委委员 杏滨派出所所长,协助分管杏滨派出所片区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陈道贵 党工委委员 马銮湾派出所所长,协助分管马銮湾边防派出所片区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吕火渠 马銮湾新城(杏滨街道)房屋征收指挥部项目组组长(挂职),负责:农村、农业、气象、海洋渔业、乡村振兴、水利;联系单位:农办、农业农村局、河长办。B岗:林长清 

  职能配置

  一、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发展经济、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 

  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区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积极做好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业,发展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劳动保障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帮助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负责党工委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监察、综合文字、信息档案管理等。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街道领导做好各项中心任务的实施和落实。

  2.协助党政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名义发布的公文。

  3.办理基层向街道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党政领导审批。

  4.负责街道值班工作安排,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5.建立和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街道文件、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

  6.负责受理和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7.根据街道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8.负责收集、编辑、报送街道的党务信息并做好公开工作,为区领导提供信息决策服务。

  9.受理、承办区委区政府的督查件。

  10.负责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街道的网站建设管理。

  11.做好文件的收发、文档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街道后勤保障、接待工作。

  12.负责街道党建、组织、宣传、统战、人大等工作的日常事务,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3.办理上级机关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办

  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税费的收缴、票据管理、财政统计;负责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辖区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社会事业建设资金筹集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指导、发展街道经济;

  2.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培植税源;编制并指导执行年度经济计划指标,制定集体资产的投向运作计划,落实执行措施,加强跟踪反馈。

  3.负责本级财政的调控、监督、管理和使用,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分析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完成财政年度报表;负责会计核算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财政信用资金的使用;

  4.贯彻执行有关涉外政策法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辖区企业提供联络、协调、咨询等服务。

  5.负责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调查企业财务报表的汇总,定期进行财务经济指标分析,负责辖区社区财务监督和

  管理,帮助指导财务核算。

  6.完成街道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治办

  1.贯彻上级维稳综治工作精神,制定本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

  2.组织、发动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平安街道、社区、企业和校园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充分发挥联调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5.做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表彰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6.抓好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做好重大政治活动和国定节假日期间的保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7.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及对邪教组织重点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

  8.办理党工委、街道办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生办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抓好实施工作。

  2.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生殖健康等服务内容,扎实推进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婚育新风进万家。

  3.落实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殊扶助、贡献扶助三项奖励、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奖励、落实补救措施补助等优待奖励制度。

  4.检查、指导社区日常性计生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人口变动情况,抓好辖区内的计生管理。如实上报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负责对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的思想及业务素质。

  6.检查指导计生服务所、计生协会和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

  7.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8.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及时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和有关信访案件。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街政办

  负责民政、社区建设、劳动保障、科技、教育、文化、爱国卫生、体育、残联、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1.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救灾救济款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优抚、五保供养、拥军优属等工作。指导、扶持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

  2.社区建设。抓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日常工作和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协助开展门楼牌工作

  3.劳动保障。负责辖区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居民医疗、养老手续,指导失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及鉴定。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4.科、教、文、卫、体。负责指导社区经常性开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经常性开展爱国卫生及卫生保健等健康教育,开展除害灭病工作,开展红十字工作。加强文化站(室)建设。

  5.负责本辖区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工作。

  6.残联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积极开展扶残助残工作,帮助辖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等工作。

  7.完成街道办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服务中心

  1.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在各业务部门指导下,协助做好街道社会、经济、计生、综治等各项事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落实。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协助城管部门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防灾减灾、防汛抗旱、业委会登记等相关工作。

  4.协助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拓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功能,积极推进社区建设。

  5.因地制宜开发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创就业岗位,指导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

  6.管理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落实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和再就业岗位。

  7.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档案挂靠,提供社区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8.协助做好工青妇、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9.为异地安置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办理报销医疗保险费手续;核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办理申请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手续。

  10.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和退休手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对孤寡、残疾、特困等企业离退休人员实行重点扶助,适当发放生活补助金。

  11.负责在辖区内各居委会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组织;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和参加文体活动。

  12.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及其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事项。

  13.协助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扶贫助残等民政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4.协助开展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

  15.协助开展农业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

  16.开展辖区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业农村有害动植物疫情防控、扑杀。

  17.协助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申报、实施、落实;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各种制度,培训和指导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18.协助做好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分配进行审计和监督。

  19.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规划、违章建筑的巡查和整顿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放线、验线等工作以及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20.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路政、市政、园林绿化等配套建设和综合管理。

  21.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及时做好人民来信来访、调解各类矛盾等工作,维护社区稳定。

  22.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

  23.协助按照街道制定的经济财政收支计划,实施和完成年度各项计划指标。

  24.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提供联络、协调、咨询等服务,积极拓展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

  25.协助做好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检查指导。

  26.编制街道所属企业的统计报表,配合开展协税护税,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27.协助检查、指导、督促社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科协、科普等工作;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28.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计生情况。

  29.协助指导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抓好社区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负责生育证、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台账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

  30.协助指导社区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切实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

  31.协助做好辖区市容卫生管理、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等工作,管理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

  3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12号杏滨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5:30

  联系方式:0592-61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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