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0104-2020-04955 生成日期 2020-11-03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集卫〔2020〕93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李标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09:1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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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

  李标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聘期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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