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
李标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聘期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XM03123-0104-2020-04955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集卫〔2020〕93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李标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标雄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
李标雄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聘期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