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_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7月15日 星期二

索 引 号 XM03123-0104-2020-04703 生成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集卫〔2020〕85号
有效性:有效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15号),经研究决定。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 9月 22日(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1:04 阅读人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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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直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曾永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15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曾永恒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副院长;

  黄  霖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聘期从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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