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0104-2020-04701 生成日期 2020-07-16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集卫〔2020〕62号
标 题: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84号),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陈新梅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11:02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陈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84号),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

  陈新梅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聘期从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