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荀山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荀山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91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荀山英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志勇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聘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