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0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孙沛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XM03123-0104-2020-03064 | 生成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集卫〔2020〕18号 |
标 题: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0号),经研究决定。聘任:孙沛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 3月 5日(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孙沛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0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孙沛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