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3120-0104-2021-00147 | 生成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文 号 | 厦集农干〔2021〕3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谷学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谷学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2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聘任:谷学连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两湾水利所所长。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聘期从2020年 12月 24日起至2023年 11月 30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