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3120-0104-2021-00137 | 生成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文 号 | 厦集农干〔2021〕2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杨海生等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杨海生等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杨海生、赵录帅、姚元康同志任厦门市集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任职时间均从2020年 11月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