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区质安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集建建〔2024〕25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集住建建〔2025〕8号)、《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保温材料防火专项整治的通知》(集住建建〔2025〕1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大工程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高空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全治理专题行动、保温材料防火及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及燃气安全、防高处坠落等四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整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检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海砂整治、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巡查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14个工程项目,其中市政工程1个、房建工程13个。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等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防汛防台、有限空间、消防防火、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等管理措施。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落实相关文件和工作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深基坑、高边坡、有限空间、模板支撑、作业脚手架(含高空作业吊篮、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燃气、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开展项目部自查频率不足,个别项目企业负责人未每月开展检查,个别项目企业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视频材料;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如吊篮)。
2.个别项目系统备案安全员数量不符合省厅规定。
3.个别项目备案人员(如项目经理、安全员)对现场情况不熟悉。
4.个别项目个别资料存在代签字现象(如道路工程段路基报验表项目经理代签字、质量员代签字)。
5.个别项目个别工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资料不齐全(如架子施工未交底、架子工安全知识考试卷未批改、工人未写名字等)。
6.个别项目安全员日志不完整(如未记录正式电梯安装安全日常检查情况)。
7.个别项目个别建筑材料系统未进行报验。
8.个别项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未建立,报告事项处置情况闭环管理台账未建立。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实测实量:个别市政项目井框与路面高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个别项目楼梯第二跑设计170mm,实测161mm,板厚不足。
2.混凝土质量:多个项目的个别梁、柱、剪力墙、梯板混凝土局部存在疏松、漏浆、蜂窝、麻面、露筋、夹渣、爆模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个别项目个别柱主筋偏位3cm,导致保护层厚度不足。
3.钢筋安装:个别项目个别梁上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足,下部两排钢筋间距过小;个别项目个别柱筋变径处电渣压力焊偏心;个别项目个别位置梁钢筋断开未连接,连接方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局部梁板钢筋、梁柱节点箍筋与柱筋绑扎不到位;个别项目个别梁柱节点加密箍(拉钩)漏设一道;个别项目个别柱筋单肢箍一端未135º弯钩;个别项目地下室梁底钢筋裸露未处理。
4.砌体:个别项目填充墙构造柱一次成型,未在梁底断开。
5.渗漏水:个别项目顶层阳台屋面板存在渗漏情况;个别项目下负一层楼梯间、车道口顶板存在渗漏情况。
6.幕墙:个别项目幕墙预埋件偏位局部采用后置埋件焊接,其塞缝材料不应采用钢筋头;个别项目幕墙埋板后部空隙未灌浆填充,个别焊缝焊渣未清理,焊缝未防锈处理,角码砂浆污染未清理。
7.安装工程:个别项目个别ATE配电箱未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个别项目个别区域玻璃隔挡侧向防撞刚度不足。
8.消防工程:个别项目吊顶内消防管及桥架穿防火隔墙处孔隙未封堵到位;个别项目防火防盗门永久铭牌与溯源红标不一致,消防产品流向地与实际不符;个别项目个别区域排烟口的尺寸大小与设计图纸不符。
9.其他:起居室毗邻电梯井道未明确隔声措施。
(三)施工安全及消防防火
1.模板支撑:多个项目未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竖向斜拉杆、抱柱固结点;个别项目局部立杆间距不符合施工方案与规范要求。
2.脚手架:个别项目存在安装完毕后受力杆件的个别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的情况;个别项目局部连墙件数量未按要求设置;个别项目局部纵横向扫地杆未满设;个别项目层高大于4m(连墙件上下间距超过4m)未设置抱柱固结加强措施;个别项目个别位置脚手架与支撑架混搭;个别项目开口架端部未满设斜杆;个别项目个别悬挑钢梁外端未设上拉钢丝绳;个别项目扣件式剪刀撑未与所交叉的立杆或横杆伸出端扣接;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连墙点不牢靠;个别项目第一步架未挂设安全立网。
3.高处作业及防护:个别项目电梯井口防护栏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梯井内安全平网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个别洞口未设置防护栏;个别项目个别单位工程出入口未设置防砸棚;个别项目个别楼层架体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设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户内夹层板临边防护不到位。
4.施工用电:多个项目的个别施工机具(如手持搅拌机、雾炮机等)无PE线;个别项目个别施工机具未设置专用开关箱或漏电开关(如地下室抽水泵);个别项目钢筋场调直机TT系统接地与TN-S接地混用,个别项目钢筋场设备外壳直接接地不符合TN-C-S接地系统;个别项目现场打夯机使用倒顺开关。
5.塔式起重机(含起重吊运):个别项目未粘贴整机二维码;个别项目基础维修保养不到位;个别项目基础防护有渗水现象;个别项目6月份无2次维修保记录;多个项目吊斗吊具不符合要求(现场使用编织袋吊运材料、吊斗钢丝绳断丝或变形锈蚀、吊具卡环及绳扣安全系数不符合要求、现场使用布带破损严重等);个别项目台风季公示牌未拆除;个别项目个别塔机回转机构漏油。
6.消防安全:个别项目临时消火栓未配备消防水枪;个别项目电梯轿厢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7.机械设备安全:个别项目搅拌机钢丝绳断丝、变形;个别项目物料机钢丝绳绳扣不符合要求、断丝;个别项目电动车无产品合格证。
8.有限空间:个别项目地下泵房水池有限空间入口未封闭管理。
9.高空作业吊篮:个别项目个别吊篮配重两台相连,配重未稳定、不可靠;个别项目个别吊篮安全绳设置不正确、连接螺栓松动严重、高度限位不符合要求。
10.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个别项目爬架第一步架西侧一传感线脱落。
(四)扬尘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
1.大门及洗车台:个别市政项目未在所有出入口配置高压冲洗设备;个别项目车辆出场清洗不彻底,带出渣土,轻微污染道路;个别项目场外冲洗只清洗其出口区域。
2.喷淋喷雾系统:个别项目未按应急响应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段内及时开启喷淋喷雾系统、暂停燃油机械使用;多个项目未按要求在搅拌房顶部、悬挑架底部设置喷淋设施;个别项目局部围挡喷淋系统缺失或喷淋头损坏;个别土方施工区域,未加强雾炮、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
3.扬尘控制:多个项目钢筋场、硬化道路、硬化场地存在积尘、浮土;个别项目裸露地块、砂堆、建筑垃圾未100%覆盖;个别项目外架底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个别项目外架安全网脏污。
4.垃圾处置:多个项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覆盖。
5.其他:个别项目场内道路泥泞、泥浆水未清理;个别项目材料堆放杂乱、不整齐;个别项目围挡小广告未及时清理。
(五)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
本阶段检查中未发现食堂食品及燃气安全问题。
(六)合同履约检查
本阶段检查中未发现合同履约方面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质量安全问题对龙湖环集美湖项目周边规划道路之规划路六工程(二期)项目等14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对14个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86.00分,对14个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51.30分,合计记分137.3,详见附件1。
2.因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问题对联和工业园工程等21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详见附件2。
4.因个别关键岗位人员未按时完成7月份“安全检查平台”规定的频次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唯捷(厦门)冷链产业园的施工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理想汽车(厦门集美汽车城二期综合中心)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成都双流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涌泉工业园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建筑市场)各一次。
四、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及施工围挡设置要求,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督促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对巡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通报。
附件:1.2025年7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2.2025年7月份渣土整治及文明施工巡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刘诗苑,联系电话:0592-6076641)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办、区环委办、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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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
2025年8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