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5-05438 生成日期 2025-06-05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集住建建〔2024〕4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二是要聚焦安全生产薄弱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督促企业开展各类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紧盯高处作业、防台防汛、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火灾、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加强跟踪整改,直至销号归零。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科普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群众、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灾避险能力,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16:2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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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请结合各单位、各项目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生产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促进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相关行业协会、厦门裕欣保险经纪公司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成立房建市政工程督导小组

  我局同时成立5个房建市政工程督导小组,对房建市政工程结合“双随机”,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联络员:蒋少杰

  第一小组  组长:郑荔仙

  第二小组  组长:张葵阳

  第三小组  组长:吴朝辉

  第四小组  组长:黄燕清

  第五小组  组长:黄智聪

  成员从局建设管理科、区质安站人员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其中,第一小组负责联系市质安站开展市管工程检查;其余4个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区管房建市政工程。

  (三)组织落实

  各单位、各项目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保障活动所需经费。各企业、各项目部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各单位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打造理论学习阵地,结合主题党课、联学联建、学习讲堂等方式,开展集中宣讲、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上好理论学习“一堂课”。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以安全月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围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等重点,强化精准排查、深化指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以及“三化”行动,强化“吹哨人”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防范化解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一是要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聚焦安全生产薄弱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督促企业开展各类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紧盯高处作业、防台防汛、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火灾、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加强跟踪整改,直至销号归零,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科普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群众、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灾避险能力,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

  1.积极参与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区安委办、区应急局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厦门应急管理”“集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答题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收听收看“安全生产月”相关节目、宣传片。

  2.深入基层一线。进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和项目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警示,鼓励企业、项目部创新开展安全讲堂等活动,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疏散逃生演练,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进社区,组织运营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保障性住房等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房屋安全使用、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风相关科普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灾避险能力。

  3.创新宣传形式。运用本单位、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等场所的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视频,悬挂张贴横幅、海报。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广泛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宣传。

  (五)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观摩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聚焦“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教、演练和观摩活动。指导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特点、结合防汛防台风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预警响应联动机制、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培训、安全疏散演练和警示标识标线维护、障碍物清理行动,全员自觉维护“生命通道”的畅通,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提高各类安全事故和台风、汛期、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各项目要在活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观摩,提高我区建筑施工应对各类生产事故和台风、汛期、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其中基坑阶段项目应开展一次防汛防坍塌应急演练。局建设管理科、区质安站要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观摩会,推动我区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宣传文明施工理念,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提高我市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六)做好防汛备汛有关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 2025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汛防指〔2025〕1号)和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部署,加强职工群众防汛防台风宣教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开展应急预案和人员撤离演练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在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保障房、夜景照明设施和停车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全面提升防汛备汛工作水平。

  (七)开展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查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

  (八)开展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检查

  区建筑废土站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废土消纳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一是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二是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总责,牵头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施工单位做到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建立“一车一档”工作台账,严禁出现“滴撒漏”、未密闭、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要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的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电视、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确保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落实专人跟踪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注重挖掘发现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各单位、各项目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对照本方案的六项内容、量化数据、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特色案例及重要事项等)、应急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脚本、过程影像、总结材料)及照片、视频报送相关我局责任科室、单位,其中区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302069596@qq.com。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局综合科,局综合科报送区安委办和市住建局安办。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2.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3.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计划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6月5日

  (局建设管理科联系人:郑荔仙,电话:6282512

  区质安站联系人:刘诗苑,电话传真:6071046,

  电子邮件:2302069596@qq.com)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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