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集安办〔2024〕2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安〔2024〕1号)文件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请结合各单位、各项目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生产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促进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相关行业协会、厦门裕欣保险经纪公司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成立房建市政工程督导小组
我局同时成立5个房建市政工程督导小组,对房建市政工程结合“双随机”,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联络员:蒋少杰
第一小组 组长:郑荔仙
第二小组 组长:张葵阳
第三小组 组长:吴朝辉
第四小组 组长:黄燕清
第五小组 组长:黄智聪
成员从局建设管理科、区质安站人员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其中,第一小组负责联系市质安站开展市管工程检查;其余4个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区管房建市政工程。
(三)组织落实
各单位、各项目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保障活动所需经费。各企业、各项目部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专题研讨、集中宣讲,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以安全月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围绕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物业服务区域和老旧小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等重点,强化精准排查、深化指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科普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群众、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灾避险能力,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
1.积极参与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区安委办、区应急局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厦门应急管理”“集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答题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收听收看“安全生产月”相关节目、宣传片。
2.深入基层一线。进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和项目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警示,鼓励企业、项目部创新开展安全讲堂等活动,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疏散逃生演练,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进农村,开展农村住宅建设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进社区,组织运营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保障性住房等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房屋安全使用、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风相关科普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防灾避险能力。
3.创新宣传形式。运用本单位、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等场所的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视频,悬挂张贴横幅、海报。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广泛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
(四)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观摩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教、演练和观摩活动。指导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特点、结合防汛防台风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预警响应联动机制、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培训、安全疏散演练和警示标识标线维护、障碍物清理行动,全员自觉维护“生命通道”的畅通,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提高各类安全事故和台风、汛期、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防汛防台风等具体要求,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聚焦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项目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检查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坚决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做好防汛备汛有关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 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汛防指〔2024〕1号)和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部署,加强职工群众防汛防台风宣教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开展应急预案和人员撤离演练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在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保障房、夜景照明设施和停车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全面提升防汛备汛工作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要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的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电视、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确保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落实专人跟踪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注重挖掘发现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各单位、各项目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对照本方案的六项内容、量化数据、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特色案例及重要事项等)、应急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脚本、过程影像、总结材料)及照片、视频报送相关我局责任科室、单位,其中区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302069596@qq.com。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局综合科,局综合科报送区安委办和市住建局安办。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2.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3.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计划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6月5日
局建设管理科联系人:郑荔仙,电话:6282512
区质安站联系人:蒋少杰,电话传真:6253764,电子邮件:2302069596@qq.com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
2024年6月5日印发 |
附件1
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及短片,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局建设管理科、区质安站、区住宅中心负责协调各在建工地、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筑废土消纳场、物业小区等场所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短片,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
各部门、各单位、各在建工地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广泛运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LED屏幕、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短片及海报。
附件2
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2.加强应急管理 构建和谐厦门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5.生命重于泰山 安全高于一切
6.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7.安全没有旁观者 全员都是责任人
8.一点星星火 可毁万亩林
9.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10.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附件3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计划
时 间 |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内容 |
6月1日-7日 |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 1.布置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工作。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动员,传达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 2.组织参加市住建局、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共同主办的安全月启动仪式。 3.企业、施工现场张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和横幅。 4.各单位自行开展安全月主题讲解和讨论活动。 5.请安全专业人士讲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 6.悬挂宣传横幅;广泛运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LED屏幕、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短片及海报。 |
6月8日-24日 |
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1.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组织在建工地安全培训课(夜校下工地活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或技能竞赛。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 4.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及建筑废土处置检查。 5.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设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 6.开展塔吊、施工电梯、高空作业吊篮及建筑材料抽检。 |
6月25日-30日 |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1.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2.组织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