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公民办中小学: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5年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集美区教育局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巩固扩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聚焦常态长效,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切实做好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教育部2025年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体艺司函〔2025〕6号)《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25〕2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5〕3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教发〔2025〕1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 2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食安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等“五大体系”,解决好“长久立”的问题,全面强化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的刚性约束,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管理机制。坚持“零容忍”,严格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 “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承包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食堂)( 以下简称 “ 四类主体”),始终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推进 “5 个全覆盖”(责任分解全覆盖、点上工作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检查督查全覆盖、整改问责全覆盖)。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狠抓制度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分三个阶段实现 9 个百分百,即 4 月底前, 实现陪餐制度落实率 100%,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覆盖率 100%;8月底前,实现学校食堂 “ 三防”设施设备配备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 100%,新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100%;12 月底前,实现师生家长投诉办结率100%,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校园餐”专项督导覆盖率100%。市场监管部门全区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 100%,校外供餐单位风险评价覆盖率100%。积极推进学校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和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条件保障水平。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年内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 “校园餐”舆情事件。通过整治,着力构建全链条阳光监管体系,打造 “安全、营养、 廉洁”“以学校自办食堂为主,其他供餐为辅”的校园餐供餐体系,保障 “食品+资金”双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深化组织推进机制
1.健全工作机制。区教育局依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细化教育、市场监管、财政、卫健、农业农村、公安、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加强统筹调度、沟通会商,研究处置重要事项,并推动地方党委将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责任制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开展专项治理。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工作专班(见附件),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深化部门协同,强化工作调度,进一步健全情况通报、问题 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紧密协作,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整合监管事项,减少监管频次,做到对象确定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检查结果闭环运用。建立后评价机制,定期对各镇(街)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检查质量、整改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抽查,强化跟踪问效。
2.强化部门职责。区级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督促指导本区“校园餐”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制订审核相关政策,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一域一档”等方式督促各中小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监管责任。区教育局是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健全完善本辖区供餐单位遴选、管理、评价、退出机制,组织本辖区校外供餐单位公开招标工作,建设、改造学校食堂,制定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投诉举报和舆情核查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是辖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的准入许可、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和舆情核查处置、执法办案等工作。
3.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 “校园餐” 日常监管的主体,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落实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和校长“三个一”工作要求,即每学期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陪餐制度的通知》(厦教发〔2024〕77 号),区教育局局领导结合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每月陪餐原则上不少于 1 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 中层以上干部)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安排,各学校书记、校长每周陪餐不少于 1 次。严格落实“ 师生同餐、食材同质、菜品同价”的要求,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完善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供餐单位、财务收支、带量食谱、食材采购等信息。 畅通 “码上投诉”等师生家长诉求反映渠道,接诉即办,及时反馈,要求100%办结。
(二)健全重点领域机制,夯实长效管理根基
4.规范食堂管理。区教育局和学校狠抓食堂建设,对照食堂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和要求,持续加大资金和设施设备投入,推动学校食堂建设、改造工作,按照要求 100%配备 “ 三防”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条件保障水平,确保学校食堂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主动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食堂自营率、洗碗机及餐饮具消毒设备等配备率。提升学校食堂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推动中小学校 “互联网+明厨亮灶”与区市场监管局对接,区域及以上范围内实现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率提升至 95%以上。区教育局和学校狠抓食堂管理,严把食材供货关,加强食材供应商准入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大宗食材管理统一采购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大宗食材供应商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的监督并建立健全定期抽检制度;严把食材查验关,实行“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建立处罚退出机制,严防过期、劣质食材流入校园;严把食品制作关,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制、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管理。
5.加强校外供餐管理。未具备条件设置食堂且学生在校用餐需求强烈的学校,可采用校外供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定期通报供餐单位“负面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区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供餐单位遴选、推荐、管理等机制,指导学校师生、家长代表等对供餐单位的服务及质量开展考核评价。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点环节控制等情况,严防转包、分包行为。严格落实菜品“ 当餐加工”且烹调后至食用前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学生用餐时餐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60℃(热藏)的要求。各校可进一步探索给予午托带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量确认或专项补助的合规性和可行性,提升带班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满足学生午托需求。
6.加强膳食经费管理。各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负面清单,健全公开公示制度。规范伙食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应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根据自愿原则收取,据实结算。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紧盯分配、下达、使用等关键环节,严禁超范围支出。
7.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各校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8 月底前做到培训全覆盖。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堂一线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营养餐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情况培训会,指导学校用好全国资助信息系统和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按时填报相关信息;统一设置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情况公示板,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巩固治理成果。
(三)构建多元监督网络,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8.严格准入许可。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查验主体申报材料和经营现场,严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保证食品安全制度关、经营场所流程布局关、设备设施卫生关,从源头把控供校食品经营主体资质,防止带病准入。持续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核查环节由市场监管所提级至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凡是向学校供餐的,应在签订供餐协议(合同)所提级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9.强化监管平台监督。用好全国资助信息系统和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提升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管理数智化水平,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持续完善异常预警功能,推动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全过程智能监管。持续用好“校园餐”码上投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加大核查处置力度,积极运用实地检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方式,多措并举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推进问题整改。
10.强化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并会同教育、财政、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 2025 年春季、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以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校长负责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营养配餐、社会共治等为重点,强化检查指导,深挖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突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中小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堂等重点区域,突出春秋季开学前后、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被投诉或举报较多、多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校园食品经营主体,加大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校园餐”舆情事件的镇(街)整改深化整治情况开展“ 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过关。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每年至少开展 3 次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对持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体系检查。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用好“六查三通报两约谈”机制,对学校开展 “飞行检查”,深挖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11.强化督学监督。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 2025 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常态化进校摸排重点工作内容,实现责任督学每月进校摸排 “校园餐”覆盖率达到 100%。聚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8 项指标保持动态清零,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12.强化审计监督。区教育局每年选取一定比例中小学校开展“校园餐”经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13.强化家长监督。学校要以家委会为依托,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营养配餐、供货验货、食品安全、用餐陪餐、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监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渠道及问题办理机制,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建立相关机制,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14.强化学生和社会监督。各校要以多种形式保障学生在 “校园餐”管理方面的监督权,对学生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求100%办结,通过满意度测评、意见箱等方式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并做到及时反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主动公布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工作完成后,要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按照奖励程序向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同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持续开展“你点我督”进校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家长代表、 志愿者及有关媒体现场参与学校食堂后厨检查、现场抽样送检、食品安全科普等活动,引导师生主动 “ 点”、实地参与 “抽”、全程监督 “检”,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15.拓展智慧监管。拓展应用 “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一品一码”“ 12315”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平台数据库,开展网上巡检,实时记录、归集、分析相关供校经营主体信息,识别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食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考核保障效能
16.强化评议考核。持续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区食安办 2025 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评、综治考评等挂钩,全面压实责任,对重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采取挂牌督办、责任约谈、通报问题等方式责令整改。将“校园餐”专项整治纳入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和健康学校建设,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校园餐”专项整治作为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做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问责工作,统筹采取挂牌督办、责任约谈、责令整改、提醒敦促等方式,推动解决整治问题。
17.强化示范引领。由区教育局牵头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专项整治成效突出学校作典型发言,遴选标杆学校校长、总务负责人现场分享管理经验,实地观摩食堂标准化建设、膳食经费阳光公示等创新实践,推动学校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积极开展交流互鉴。
18.开展满意度调研。区教育局和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校园餐”师生满意度测评,全面掌握师生和家长对学校食堂的满意度以及专项整治成效。区教育局视情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调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成效。
19.加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健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细化部门职责,逐级逐校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信息发布,稳妥应对处置,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舆情监测,建立舆情快速核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快速核查、快速回应、快速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必要时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员赴现场指导处置。
20.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深化整治期间仍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的,综合运用“ 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加强协同配合,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区市场监管局要定期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供餐企业信息向区教育局通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危害社会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1.严格责任追究。对重大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 “校园餐”舆情事件,采取约谈等方式,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指导处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对深化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紧盯不放,根据职责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推动专项整治不力的,对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走过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按职责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22.强化区(局)组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会商沟通、分析研判、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区(局)行风办、机关纪委、巡察办等多方监督力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的监督格局。深化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区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 “飞行检查”、行政执法、网络舆情、民生热点中发现涉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作风腐败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应在 24 小时内直报具有管辖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线索移送工作,严守保密纪律,确保问题线索移送安全、及时、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建立“上下贯通、一体部署、同向发力”的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管理,提高整治效能,大力深化 “校园餐”专项整治。强力推动纠风治乱,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严肃查处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承诺事项失信于民、 “形象工程”等问题。
(二)压实责任链条。设定量化目标和预期成效,按月细化形成《阶段目标安排》,倒排工期,逐月推进,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综合考量评价指标,开展所辖镇(街)“好、重点关注”评价,并按季度动态更新。通过“抓两头、带中间” ,传导压力,激发动力。
(三)打造工作亮点。围绕让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纠治一批行业领域的顽瘴痼疾,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培育打造一批民生实事品牌。每月报送“两库一单”,适时适度正面宣传,逐步培育出在全国范围 内有影响力的民生品牌。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组
附件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组
一、组织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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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黄 炜 |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区教育局局长 |
郑初汀 |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四级调研员 |
黄再发 |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
梁 雁 |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 |
李少斌 |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成 员:李秀琼 |
区教育局德育科负责人 |
陈昆庸 |
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主任 |
陈服良 |
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主任、基建采购工作负责人 |
曾莠瑄 |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
陈志懋 |
区教育局财务审计工作小组负责人 |
周志良 |
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
陈芳冰 |
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科长 |
陈博儒 |
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科长 |
董炳娟 |
区教育局组宣科科长 |
二、工作机制
(一)联查联动与联合执法机制。区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组建工作专班,有条件可成立联合专班,每学期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至少开展一次对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的联合检查,严格落实“六查三通报两约谈”机制,定期开展 “ 飞行检查” ,严查严管膳食经费管理不规范、招标采购把关不严、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营养配餐不达标等方面问题。针对重大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迅速启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校园食品供应各环节的安全。
(二)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于每月底及时将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风险评价结果等信息通报区教育部门;区教育局于每月底及时将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和情况以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做到信息互通,底数清晰。
(三)问题协同处理机制。区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教育局推进落实供餐单位“负面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及风险评价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失信惩戒。要加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的,要协区地网信、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置。要强化行纪贯通,一旦发现违纪线索,立即移交纪检机关要协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形成全链条、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