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杨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3〕1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聘任:
杨森、王晓燕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国防动员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索 引 号 | XM03102-0104-2023-07555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文 号 | 集发展〔2023〕30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杨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任职通知 |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杨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23〕1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聘任:
杨森、王晓燕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国防动员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