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3004-2026-00515 生成日期 2026-04-07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复函〔2026〕36号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4-08 17:0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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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市卫健委:

  《关于强化肺结核病患者闭环管理、明确救治责任与经费保障的建议》(第0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结核病防治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代表在建议中指出的“救治责任模糊、免费政策执行不透明、部门协同缺位、财政保障不足”等问题,客观反映了目前结核病防治体系存在的部分薄弱环节。收到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结合《厦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照结核病防治要点全面研究梳理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明确收治责任主体,严格归口管理机制

  目前我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厦门市杏林医院(厦门市传染病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和厦门市第五医院,市级耐多药结核病医院为厦门市杏林医院(厦门市传染病医院)。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疾控传防发〔2023〕4号)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及加强监管的通知》(厦卫传防〔2025〕318号)等文件精神,当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确诊结核病患者,将依法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及时将患者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疑似/确诊结核病患者因严重基础病、并发症等就诊于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给予及时抢救、规范隔离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后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治疗管理。

  近年来我区疑似/确诊结核病患者总体到位率均超过95%,有效保障结核病病人的归口治疗管理。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患者闭环管理

  一是落实服务模式。自2015年起,我区在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结核病“三师共管”分级诊疗服务,构建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分工协作,形成定点医院首诊、轻重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全流程管理模式,稳定期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复诊取药,享受免费政策、长处方服务和向上转诊绿色通道。二是打通信息壁垒。全面推广使用“厦门i健康-结核病三师共管”平台,实现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可视、数据共享、流程互通,有效打通信息壁垒,提升管理效率,契合国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传染病防治”的要求。三是强化督导考核。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要求,我区每季度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考核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销号”,确保闭环管理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区活动性肺结核发现完成率、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等指标均达省、市要求。

  (三)加强经费支持保障,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一是提高资金使用率。提高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使用效率,细化经费支出流程,确保经费高效使用于结核病患者防治管理等。二是扩大免费范围。除在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免费服务外,我区针对社区治疗管理的肺结核病人,还提供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包括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和散装)、免费肝功能、肾功能和胸片等随访检查,并为肺结核病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筛查。三是关怀困难患者。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关怀服务,支持经济困难的结核病患者通过辖区所在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或者向定点医院提出相关费用减免申请。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目前,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仍面临患者医疗负担较重、医从性低、随访管理方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根据《厦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要求,不断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张耀军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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