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建筑外立面安全“体检”的建议》(第202520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到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并查找建筑外立面等相关资料,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了解。建筑外立面,作为城市风貌的直观展现,肩负着多重关键使命。它不仅直接维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审视我市建筑现状,在庞大的建筑总量里,既有建筑数量占据主导,远超在建建筑。委员对建筑外立面现状了解全面,分析详细透彻,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精准地把握了当前我区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二、措施与成效
1.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我区于2023年9月起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区现有房屋建筑幕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闽建安〔2024〕4号)要求,针对使用年限超过十年且尚未进行安全鉴定,被系统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幕墙,于今年3月起陆续向各相关企业、单位发送《关于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的告知函》,告知相关企业、单位其责任与义务,对可能存在坠落风险的区域立即实施封控警示,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尽快委托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隐患整治。
2.跟踪督导,推进落实。一是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我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对我区现有建筑幕墙开展排查,共计排查644处建筑幕墙,发现我区53处建筑幕墙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1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幕墙已完成整治,剩余52处建筑幕墙正在陆续联系有资质的鉴定公司开展安全性鉴定工作。
3.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针对我区建筑情况复杂多样,不同区域、不同年代的建筑面临着各自独特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加强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轮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针对老旧建筑、高层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以及建筑外墙饰面及附加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了详细的隐患台账。同时,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开展建筑幕墙鉴定工作目前取决于产权人本身,非强制性,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建筑外立面管理责任人不履行维护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二)今后推动计划
我区将根据省、市住建部门要求,结合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建筑幕墙鉴定结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坚决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幕墙,拟推动计划如下:
1.分批施策,精准管理。组织各镇街深入开展建筑外立面现状调研,结合辖内建筑实际情况,加大排查力度,缩短检查周期,将“老龄”建筑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对墙体结构、外立面材料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
2.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建筑外立面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意识。开展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勇岩
联 系 人:张耀军
联系电话:0592-6296766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