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集美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集美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年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集美区在2017年已建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迎接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持续提升我区慢性病防控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集美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促进人群健康的民生工程持续地抓好抓实。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将健康元素有机地融入到城市大环境建设中,提升城市健康品位。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多措施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强疾病规范化管理,早诊早治,有效减少慢性病发生,降低慢性病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1.政策发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将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健康观,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居民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三、具体内容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8个方面,总分值300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等相关工作。
(4)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相关部门的日常联合督导。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将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并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加强禁止烟草广告管理;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2.开展专项活动。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与工具;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的五进活动。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形成层次丰富的慢病防控队伍。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2)围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扩大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范围。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均要开设健康教育课。提高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比例。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建立群众健身团体。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等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规范管理率、控制率。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并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提供一定比例医疗卫生服务。
(七)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2)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八)创新引领
鼓励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实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集美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及下设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情况的督查制度。加强创建工作专业支撑,成立集美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见附件2)。
(二)抓好任务落实
建立各部门、各镇街联络联席机制(详见附件3),根据任务分工(详见附件4),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把示范区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各部门、各镇(街)要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确保群众有显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强化督导评估
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区慢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街道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技术指
导专家组
3.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分
解表
附件1
集美区国家级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倪 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 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庄志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郑小妍 区政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李勇岩 区政府办主任
唐金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林建爱 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陈明芬 区卫健局局长
翁 睿 区发改局局长
黄世明 区教育局局长
张 泓 区工信局局长
王燕群 区民政局局长
胡国才 区财政局局长
黄志盛 区人社局局长
蔡鹭芳 区商务局局长
吴吉堂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 韬 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许中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国栋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云建 区科协常务主席
陈卫平 灌口镇镇长
黄国荣 后溪镇镇长
李 行 杏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大兴 集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火渠 侨英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玥娟 杏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剑鸿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院长
郑 超 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院长
邱志敏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谨准 集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赵国锋 集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江栋恒 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明芬兼任。
附件2
集美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
顾 问:王德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控中心主任
沈理通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副处长
郑蓉蓉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陈友兰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谭 东 市疾控中心健教科科长
伍啸青 市疾控中心慢性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资深专家
组 长:李拓江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区疾控局局长
副组长:邱志敏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蔡爱梅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申锦玉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医师
刘玉文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医师
黄健康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医师
林艺兰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管医师
池家煌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管医师
陈 洁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主管医师
连真忠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张琼花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邱映华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张俊毅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苏亚苗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林 凡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职员
专家组职责:对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示范区工作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三次;年末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综合和评估,督导和评估意见及时反馈至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不定期对集美区慢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附件3
集美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指标及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赋分标准 |
分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需提供的资料 |
一、 政 策 发 展 (60 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 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分;其余 0 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 分;其余 0 分。 (3)每年召开 1 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 分;其余 0 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 分;其余 0 分。 |
5 |
区政府办 |
区卫健局 |
1.提供相关工作计划、会议资料(会议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正式会议纪要或简报、培训课件等资料); 2.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在年初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中加入与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关的内容。 |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 分;其余 0 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 分;其余 0 分。 |
3 |
区政府办 |
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
|||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 等 慢 性 病 危 险 因 素 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抽查 5 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 1 分,满分 5 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 0.5 分。 |
5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 2 次由 5 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 分;低于 5 个部门参与得 0.5 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 2 次,每次得 1 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 3 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 1 分。 |
5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 2 分,共 4 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 100%,1 分;其余 0 分。 |
5 |
区卫健局 |
区财政局 |
经费拨付相关文件,拨款凭证上应注明有示范区等 |
|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 分;其余 0 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 分;其余 0 分。 |
5 |
区卫健局 |
区财政局 |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1 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 分;其余 0 分。 (2)抽查 5 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 2 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2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区政府出台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
|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抽取 5 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 100%,5 分。 |
5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1.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示范区慢性病防控规划; 2.各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
||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 分。 |
4 |
区卫健局 |
各成员单位 |
满意度调查由当地自行组织开展,具有代表性与科学性 |
||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 分)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 分;其余 0 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 分;其余 0 分。 |
5 |
区政府办 |
区卫健局 |
基于辖区社区社会因素调查、慢性病监测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健康数据撰写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5 年下降≥10%,8 分;5%-10%,3 分,其余 0 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205.1/10 万及以下,4 分;205.1-209.7/10 万,2 分;高于 209.7/10 万不得分。 (3)70 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9.0/10 万及以下,4 分;高于 9.0/10 万不得分。 |
16 |
区卫健局 |
各镇街 |
|||
二、环境支持 (35分) |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 分) |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 分; 30%以下 0 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 5 个,每类 1 分;每少1 个扣 0.5 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 1 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 5%或达到 40%及以上,1 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 2 个或每类达到 10 个及以上,每类 1 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5 |
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
区卫健局 |
各部门单位创建支持性环境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 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 1 类,1 分 满分 4 分。 (2)现场评估发现 1 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 3 个,每类 2分,满分 4 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4 |
市政园林局、集美城发、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镇街、 |
区卫健局 |
各部门单位创建支持性环境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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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群众 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4 分) |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 100%,1 分;其他 0 分。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1 分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 分;30-50%,1 分; 30%以下0 分。 |
4 |
区卫健局 |
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支持性环境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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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 分 ) |
1. 社 区 建 设 15 分 钟 健 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1 分;其余0 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 分;其余 0 分。 |
2 |
区文旅局 |
各镇街 |
各部门单位建设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 100%,1 分;其余 0 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 分;30%以下 0 分。 |
2 |
区文旅局 |
各镇街 |
各部门单位建设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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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 分;80%以下 0 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 1 次健身竞赛活动,1 分;未开展不得分。 |
2 |
区总工会、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文旅局 |
各成员单位 |
各部门单位建设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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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的比例达到 100%,1 分;100%以下,0 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1 分;50%以下,0 分。 |
2 |
区教育局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 分;35-40%,2 分;35%以下 0 分。 |
3 |
区文旅局 |
各镇街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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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1 分)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 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 分;95-100%,1 分;95%以下 0 分。抽查发现 1 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区爱卫办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2.禁止烟草广告。 |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 分;其余 0 分。 |
1 |
市场监管局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 100%,2 分;100%以下 0 分。 (2)抽查发现 1 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2 |
区爱卫办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 分;80%以下 0 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 100%,1 分;100%以下 0 分。 |
2 |
区卫健局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5.降低辖区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4 分;20%-25%,2 分;≥25%不得分。 复审: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 年降低 10%以上,4 分;5 年降低5%-10%,2 分,其余不得分。 |
4 |
区卫健局 |
社会因素调查等资料 |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20分) |
(一)开展专题宣传。(5 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 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 分;其余 0 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 分;其余 0 分。 |
2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 分)。 |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 分;其余 0 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 分;其余 0 分。(3)全年至少 6 次,1 分;其余 0 分。 |
3 |
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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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专项活动。(15 分) |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 分) |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 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 3%及以上,各 1 分,共 2 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 5 年下降 15%以上,各 1 分,共 2 分;10%-15%,各 0.5 分,共 1 分;其余 0 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 分;60%以下 0 分。 辖区 12 岁儿童患龋率<25%,3 分;其余 0 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 50 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 0 分。 |
11 |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社会因素调查,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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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 分) |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 1 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 分;其余 0 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 5 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 分,其余 0 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 分;其余 0分。 |
2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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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 分) |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 分。 (2)每年至少开展 2 项特色现场活动,1 分;其余 0 分。 |
2 |
区卫健局 |
区教育局及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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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系整合(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 分;其余 0 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 分;其余 0分。 |
8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 分;其余 0 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 分;其余 0 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 分;其余 0 分。 |
7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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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慢 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 分) |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5 分;1 次,2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5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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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 2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4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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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2 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2 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 2 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6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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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分) |
(一)通过多 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6 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0.5 分;其余 0 分。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0.5分;其余 0 分。 |
1 |
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 素 养 知 识 和 技 能 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 6 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 0.5 分,共 3 分;其余 0分。 |
3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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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 100%,0.5 分;其余 0 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 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 学时, 0.5 分;低于 6 学时 0 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 70%,0.5 分;其余 0 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80%,0.5 分;其余0 分。 |
2 |
区教育局 |
区卫健局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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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9 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 分;60-70%,2 分;60%以下 0 分。 |
5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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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 高 居 民 健 康 素 养 水 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 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
4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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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 作用。(5 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 5 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 分;其余 0 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 分;其余 0 分。 |
1 |
区文旅局 |
各镇街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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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 次,1 分;其余 0 分。 |
1 |
区文旅局 |
各镇街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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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 分;40-50%,2 分;40%以下 0 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
3 |
区卫健局 |
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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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 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 分;80-90%,1 分;80%以下 0 分。 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2 分。 (2)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 分;80-90%,1 分;80%以下 0分。 (3)每 2 年 1 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 50 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 分;40-50%,2 分;40%以下 0 分。 |
7 |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 |
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 100%,2 分;其余 0 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 1 项 1 分,满分 4 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 4 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 分;50-70%,1 分;50%以下 0 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 分,其余 0 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 分,其余 0 分。 |
10 |
区卫健局 |
区妇幼保健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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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分 级诊疗制度,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 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 分;其余 0 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 分;其余 0 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 分;其余 0 分。 |
5 |
区卫健局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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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30%及以上,3 分;25-30%,1 分;25%以下 0 分。 |
3 |
区卫健局 |
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30 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 分;55-60%,1 分;55%以下 0 分。 (2)18 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 分;50-55%,1 分;50%以下 0 分。 |
4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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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1)35 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70%,2 分;60%-70%,1 分;60以下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70%,2 分;60%-70%,1 分;60%以下不得分。 |
4 |
区卫健局 |
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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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及以上,2 分;3-5%,1 分;3%以下 0 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
4 |
区卫健局 |
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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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 分) |
1. 建 立 区 域 卫 生 信 息 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 分;其余 0 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 分;其余0分。 |
10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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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 分;其余 0 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 分;其余 0 分。 |
5 |
区卫健局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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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6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100%,2 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 4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2 分;70%以下不得分。 |
4 |
区卫健局 |
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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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 分;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1 分; (3)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1 分。 |
3 |
区卫健局 |
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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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基 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 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 0 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 分;其余 0 分。 |
2 |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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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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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 分;其余 0 分。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1 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1 分;其余 0 分。 |
2 |
区卫健局 |
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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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 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 分;其余 0 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 分;其余 0 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 0 分。 |
4 |
区卫健局、区民政、区文旅局 |
区总工会、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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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 分;其余 0 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 100%1 分;其余 0 分。(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 70%,得 1 分;50%-70%,得 0.5 分;50%以下 0 分。 |
3 |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
各镇街,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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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测评估 (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 握 辖 区 重 点 慢 性 病 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 分;其余 0 分。 (2)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 分。 (3)肿瘤随访登记,2 分;其余 0 分。 |
10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 分;其余 0 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 分;其余 0 分。 |
10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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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 分) |
辖区每 5 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 分;其余 0 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 分;其余 0 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 分;其余 0 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 分;其余 0 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
10 |
区卫健局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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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引领(35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 1+1>2 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 5 项,10 分;2-4 项,5 分;其余 0 分。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
10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 2 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 分;1 个,10 分;其余 0 分。 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 3 个,撰写符合要求,15 分;2 个,10 分;其余 0 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
15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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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 2 项及以上,5 分;1项,2 分;其余 0 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 2 项及以上,5 分;1项,2 分;其余 0 分。 |
10 |
区政府办 |
各成员单位 |
相关文件、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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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300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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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