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集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灌口北路与三社路交叉口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办公室反馈。
一、位置:本方案所涉及地块位于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
二、用地面积:本方案所涉及地块总面积为6.3249公顷。
三、成片开发范围:本成片开发范围北临岭三社村,南至横四路,东至蔡亭西路,西至灌口北路,详见附件2。
四、公示期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8日
五、反馈方式: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6686612
附件:1.成片开发方案
2.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